首先我不認同這個做法
原本道路統一挖補,這個還OK
登記後,由工程處統一施工
減少挖補機會跟掌握施工品質
轉彎後的我就很不認同了
放給各單位挖補,雖然能減少兩成施工率
但是最讓人詬病的就是每個施工單位的品質都不一樣
三年不壞馬路這還真是有夠難的
根本就沒有辦法要求所有的施工單位品質一樣,不管你要求的再嚴格都沒有
一下偷工,一下偷料,一下又跟你玩把戲
不到一年就又會坑坑洞洞
結果只減少了挖補率,路還是一樣爛
更何況一年內不准挖路
要是有人剛好在挖路後要牽ADSL
電信局跟你說,抱歉那邊剛施工過而且沒有埋光纖,想申裝嗎? 等一年後再來談
你受得了嗎?各大公司行號受得了嗎?
真正的做法是要做共同管道,這才是世界潮流,百年建設
內政部營建署早就有施工辦法跟法令了
幹嘛又去搞一套新的
你說沒錢做共同管道,所以做統一挖補
現在又轉彎只統一管線單位不管挖補
到時候一定又是道路坑坑巴巴
施工單位推來推去,三不五時來個緊急填補
有個屁用阿
內政部營建署_何謂共同管道
http://w3.cpami.gov.tw/pw/web/big5/cda.html
GOOGLE圖片_共同管道
http://goo.gl/PaOk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