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為什麼我向您陳情的處理結果不寄給我,也不敢對外公布呢?
柯市長,為何我陳情的處理結果不回覆給我,卻只在市政府內『存參』?
柯文哲市長,2015/01/15我寄陳情文至台北市市長信箱向您陳情。
消防局於網頁上註明2015/01/22已處理完成,回覆給我的日期為2015/01/22!
可是我完全沒有接到您們的回覆啊,
而且案件查詢結果網頁上的回覆內容只有『存參』兩字,
為什麼台北市消防局要寫回覆日是2015/01/22?
到今天我都沒收到回覆文啊。
而且為什麼查詢結果網頁上的回覆內容只有『存參』兩字?
我把到台北市政府網站的案件查詢結果摘要放在附件一,附件二是我的陳情文。
請各位鄉民評評理。
...
附件一: (案件查詢摘要)
台北市政府
處理機關:消防局(主辦)
受理日期: 2015/01/15
預計完成日:2015/01/23
實際完成日:2015/01/22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回覆日:2015/01/22
(可是我沒有收到回覆文啊,我每天都很注意在看信箱耶!)
回覆內容:存參
(為何要存參?為何不敢對外公開呢?)
...
附件二:
我的陳情文,如下:
柯市長請看這張 台北市消防局救護員 救護出勤記錄表:
http://aed()cpr95.tacomall.com.tw/emerpaper.jpg
(請把上面連結中的()拿掉,才可以連上)
我照顧植物人兒子張振聲15年來的照片:
http://album.blog.yam.com/aed()cpr9595&folder=4174759
(請把上面連結中的()拿掉,才可以連上)
1.恭喜您當選台北市市長!
2.我是張振聲的媽媽。
我在家照顧植物人兒子張振聲,已經15年了,
15年來,台北市政府沒有為張振聲支付過任何一毛錢。
15年來台灣大學,也只為張振聲的照護支付過2年的費用。
希望台北市政府負責支付照顧植物人張振聲前面13年的費用。
3.這幾年我身體出狀況了,已經沒辦法照顧好張振聲了,
一直想送進署立台中醫院附設護理之家,
可是已等了兩年了,還是無法送進署立台中醫院附設護理之家。
您們的延誤就醫、處置失當害慘我們一家人!
4.柯市長,2000/3/21張振聲讀台大一年級,才19歲,
被台大和台北市政府延誤就醫、處置失當變成植物人,
送到台大醫院時,就是您的醫療團隊幫張振聲急救的,幫他裝上葉克膜的,
您還記得張振聲這件事嗎?
15年來,您知道在家照顧被延誤成植物人的兒子的父母親心境?
每天24小時照顧植物人兒子那種悲憤,您知道是什麼感受嗎?
父母在家妥善照顧張振聲15年了,這15年中,台北市政府完全不聞不問!
15年裡,台北市政府沒有出過一毛錢,更沒有出力!
我再講一次,父母在家妥善照顧張振聲15年了,
這15年中,台北市政府完全不聞不問!
台北市政府沒有出過一毛錢,更沒有出力!
在這15年中,台大校方只支付2年的照護費用!!
我再講一次,在這15年中,台大校方只支付2年的照護費用!!
5. 2000/3/21張振聲倒在台大籃球場,三總就在對面,
在現場以及救護車上都沒有電擊器的情況下,卻被送往台大醫院,
台北市消救護員在記錄表之『送往醫院或地點』那一欄,
勾選的理由竟然是『病人或家屬要求』!!!
意思是張振聲被送到 台大醫院 是家屬要求 或者是張振聲自己要求的!
6. 2000/3/21下午三點多,張振聲當時已昏迷,無法要求,不是嗎?
所以張振聲根本不可能要求救護車把他送往四公里外的台大醫院,不是嗎?
而我們家屬住在台中,當天所有家人也都在台中,而且也不知道他發生事情了,
我們怎麼可能要求救護車把張振聲送到四公里外的台大醫院?不是嗎?
請市長追究相關責任,還給植物人張振聲一個公道!
7.張振聲變成植物人至今快15年了,
台北市政府從來沒有跟張振聲與家屬說過一句道歉話!
也沒有支付照護張振聲所需的費用!
台北市消救護員處置失當,捨近求遠,致人變成植物人,外加偽造文書,
15年來台北市政府竟然置身事外,好像從沒發生過此事一樣!
15年來我寫了很多封信給市政府,他們都是打太極拳,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
請柯市長主持公道,還給植物人張振聲和家屬一個正義!
8. 2000/3/21台北市消救護員,
必知距離台灣大學籃球場最近的責任醫院是三軍總醫院,
但他沒有將張振聲送上也在現場的北市消救護車(沒有電擊器),
而且沒有將已無呼吸無脈搏的張振聲就近送到三總作電擊,
反而送上不受台北市119中心指揮的台大校內救護車(沒有電擊器),
然後救護員跟隨台大救護車送張振聲到四公里外而且附近有大抗爭的台大醫院,
這不是很明顯的處置失當?為何市政府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請您參考下面之台大醫院和三軍總醫院位置圖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1.jpg (請將連結中的()拿掉)
請柯市長主持公道,還植物人張振聲和家屬一個正義與公道!
9.台大校方說張振聲當時已無呼吸無脈搏,這是急救時最緊急的情況,
也是台北市消緊急救護啟動雙軌制排在第一順位的緊急情況,
而且雙軌制到院前緊急救護台大醫院於民國87年開始實施 ,
台北市也於民國88年4月就正式實施了,
可是民國89年3月21日下午三點左右,北市消卻沒有啟動雙軌制到院前緊急救護,
只派一台沒有電擊器的一般型救護車來急救無呼吸無脈搏的張振聲。
為什麼?
明顯的延誤就醫、處置失當!
請柯市長主持公道,還植物人張振聲和家屬一個正義與公道!
...
後件一:
1.張振聲唯一需要的是電擊器和縮短送達醫院的時間,跟醫術以及醫院設備無關﹗
從張振聲倒下至送達台大醫院最少花了30分鐘,這期間都沒有電擊!
到達台大醫院後才開始電擊﹗
2.張振聲送達台大醫院時心臟還處於心室心膊過速(VT),
他倒在台大籃球場現場期間,
台大醫護人員卻沒有用電擊器電擊,否則早就恢復健康了﹗
從籃球場運送到台大醫院期間也沒有用電擊器電擊﹗
3.台大對面就是三軍總醫院(當時三總還在汀州路),距離只有150公尺,
台大校本部到台大醫院距離四公里多,而且經過20個紅綠燈,
台大救護車沒有就近把無呼吸無脈搏的張振聲送三總,卻送到台大醫院﹗
★這一連串的延誤和處置不當,致使張振聲成為植物人的關鍵因素!
...
後件二:
我是植物人張振聲的母親,大家都在過新年,但我只有傷心和悲憤!
我辛辛苦苦的養育張振聲到19歲,非常盡心盡力的教育他!
然後把活潑健康的19歲兒子送到台大唸書,沒想到還不到一年,
從台大接回家的卻是變成植物人的兒子。
每天看著植物人兒子悲慘的樣子,我非常難熬,心理非常痛苦;
我還必須每天24小時照顧植物人張振聲,照顧一輩子,
而且還必須負擔醫養護張振聲一生所需要的龐大費用。
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卻沒有任何責任,好像沒發生過這件事一樣!
請問柯市長這樣有天理嗎?
不談責任,單單從看道德道義就好,這樣符合人類的道德嗎?這樣有道義嗎?
張振聲被台北市政府和台大延誤就醫、處置失當變成植物人,
現在仍然無意識、全身癱瘓,一生非常悲慘。
我已經在台中家裡獨力照顧15年了,而且以後極可能還要照顧很多個15年呢!
這15年中,台北市政府完全不聞不問!沒有出錢也沒有出力!
這15年中,前面13年台大校方完也全不聞不問!
在這15年裡,台大支付2年的照護費用!
父母照護15年,台大只支付2年的照護費用!!!
更甚的事,台北市政府沒有支付任何費用!
我們要求台北市政府支付照顧張振聲前面13年的費用!
每天看著植物人兒子的慘狀,我很痛苦,而且一生都得面對,
我知道這種恆久的悲痛誰都無法分擔,身為母親的我只能完全承擔起來。
可是,照護張振聲的工作,以及所需要的龐大費用,
這些都是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可以做的,而且應該做的,
但是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卻都沒有做,甚至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請您想看看,台北市政府預算那麼多,照顧植物人張振聲絕對沒有問題!
請您再想看看,台大師生有三萬多人,台大校友有幾十萬人,
而且台大自己有台大醫院,還有雲林分院、北護分院、金山分院等分院,
照護被台北市政府和台大延誤就醫、
處置失當變成植物人的張振聲完全不成問題!不是嗎?
15年來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卻什麼都沒做,把照顧張振聲的責任完全推給父母,
致使張振聲的父母長期承受強大壓力,
每天24小時照顧,身心勞累,心力交瘁,幾年前先後生了大病,現在也經常生病了,
再繼續照顧下去,父母親已經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4年來,我已經把這種情況跟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一再反應,
可是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卻完全置之不理,
我覺得很寒心,覺得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非常殘酷,
我覺得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仗著龐大的勢力在欺負植物人。
對於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這種沒有人性的作法,我強烈抗議。
15年來,我寫很多封email給總統,給行政院長,給教育部長,
他們頂多把email轉給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
而台北市政府和台大校方也只有文書作業而已,對我完全沒有幫助。
懇請有良知的柯市長能夠主持公道,
植物人張振聲這一生所需之醫養護費用,
若需要父母親支付一毛錢,就會沒完沒了!
務必從2000/3/21開始負責妥善照顧張振聲,懇請柯市長主持公道,拜託了!!!
註:2000/3/21張振聲就讀台大土木系一年級,在台大校內打籃球昏倒,
因延誤就醫、處置失當,後來在台大醫院變成植物人,當時他只有1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