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tropy1988 ( )》之銘言:
: 而把別人的寵物抓走當然還是違法。
: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讓民眾自由與自制,而是要用禁令的方式,
: 在法律裡規定禁止肉狗與肉貓?
: 個人的自由不妨害別人的自由時,為什麼不可以?
八卦是,
狗本現在越玩越大, 借著前陣子河馬事件遊說立委推新的動保法,
未來台灣的收容所不論有多少隻狗, 都不能撲殺,
http://udn.com/news/story/7470/666242
且政府未來要編列預算, 替狗本養流浪狗, 並可能會排擠窮人的社褔預算.
為狗而傷人, 狗本你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