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擬取消電影公益廣告 藍綠議員噓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周美惠、陳于嬙/台北報導
觀傳局希望取消電影法中的3分鐘公益廣告播映規定,北市議員不分藍綠,同聲認為「小
題大作」。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司回應,顧及中央及地方政府皆有「讓民眾了解政策的
必要」,電影法修正草案有3分鐘的政令宣導片規定。
至於戲院業者則樂觀其成說,「若不播政宣廣告,確實對影院影片宣傳更有靈活運用空間
」,但還需等到政府有完整規定配套。
市議員吳思瑤昨聽問後直言「有這麼嚴重嗎?」觀傳局應該先確定什麼是「緊急訊息」、
什麼又是「政令宣導」,否則只是換了一個名詞。
吳思瑤表示,看電影前的政令宣導,從要唱國歌到現在不必唱國歌,已經在改進,如今的
政令宣導廣告,沒有威權思想,沒有洗腦內容,內容生活化,就她而言還能接受。
議員謝維洲說,他覺得還好,可能對比較常看電影的民眾來說,廣告內容一再重複,會覺
得了無新意。謝維洲建議,公益廣告可以拍得更有創意,讓民眾看得有感。
市議員徐弘庭覺得,娛樂業在台灣,有一定的社會責任,3分鐘的公益廣告,還是有存在
必要。
「觀傳局也不需要媚俗成這樣子。」議員王鴻薇則表示,若公益廣告都在歌功頌德,當然
不好,但如果是在宣導疫情防護措施、公安注意事項等,有什麼不對呢?觀傳局應該具體
說出,有哪些公益廣告一點公益性都沒有,國外也有類似的公益廣告時間。
電影法施行逾30多年,文化部去年擬定「電影法修正草案」,原本已刪除現有電影法第12
條中,有關電影播映前必須先播3分鐘政令片的條文;影視司表示,此草案送至行政院審
查時,行政院認為有播映政令片的必要,因此仍保留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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