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路人撞進屋斷氣 算凶宅判退百萬

作者: littlefalcon (熊出沒注意!!)   2015-01-28 08:22:24
自由電子報
路人撞進屋斷氣 算凶宅判退百萬
2015-01-28
〔記者鮑建信、蔡清華/高雄報導〕高市王姓女子去年購買楠梓區透天厝,付了頭期款
115萬元後,獲悉5年前,一名從事資源回收的黃姓老婦被酒駕車輛撞進屋內死亡,王女因
此要求蘇姓屋主解約退款遭拒,氣得提告,高雄地院認定該屋是凶宅,判決王女勝訴。
廣告簽約時註記:凶宅就退款
王女指出,她與蘇姓屋主講好以810萬元,購買楠梓區後昌路透天厝,但在訂約前查訪,
得知5年前門口曾發生車禍,疑路人被撞死在屋內,因此在5月12日,雙方簽約時註記:「
若事後證明『凶宅』,則賣方收取價金全部無息退還買方。」換句話說,被害人若於屋內
停止呼吸心跳,就算是「凶宅」。
王女又說,她後來經過查證,葉姓車主(徒刑8月、緩刑2年確定)酒後駕車失控,將做資
源回收的黃姓老婦撞至正在整修、鐵捲門開啟的該透天厝一樓內,黃婦當場死亡,依照合
約規定除解約外,蘇應退還頭期款115萬元。
蘇姓屋主則說,黃婦遭撞擊後未跌入一樓屋內,經送醫急救2個小時死亡,並非當場停止
心跳死亡,不能算是凶宅。又說,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範本,「凶宅」是指自殺或凶殺
死亡,除非兩造曾特別明訂「凶宅」定義,否則不能任由王女片面擴大解釋為「被害人於
事故現場已停止呼吸心跳」即為凶宅。
承辦法官表示,依兩造所簽合約真意,黃婦若在屋內死亡,就算是凶宅。此外,據救護人
員資料記載,救護車抵達現場,黃婦已無血壓、心跳,並在到院前死亡,因而認定她死在
屋內,判決蘇敗訴還錢。本案仍可上訴二審。
「屋主可向肇事者求償」
該事故民宅案發後成空屋,屋主搬離,最近才重新整修出售。附近鄰居說,由於車禍過程
太離奇,這起事故至今仍讓附近鄰居感到不可思議。
法界人士則說,若該透天厝因車禍死亡被認定為凶宅,屋主依法可以向肇事駕駛請求損失
賠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1186
作者: stella323 (kk)   2015-01-28 08:23:00
怎不是葉姓車主死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1-28 08:24:00
高雄姓葉的都這樣開車嗎?2012年那個葉少爺科科
作者: MDCCLXXVI   2015-01-28 08:25:00
難怪一堆屋主不讓擔架經過自己的家
作者: DJRobin (原味洋芋片)   2015-01-28 08:30:00
是應該讓酒駕賠償凶宅跌價差額,但這部分很難計算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01-28 08:33:00
酒駕殺人判八個月還緩刑...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5-01-28 08:41:00
緩刑應該是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5-01-28 08:42:00
鬼島阿~想殺人喝個酒就好了~法官人很好der
作者: mayjan   2015-01-28 08:45:00
兇宅到底有什麼好怕的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1-28 08:46:00
因為凶宅會臭臭的 聽到初音是軟體就要決鬥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1-28 08:46:00
衰洨 這也算?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01-28 08:46:00
不讓擔架經過 要是人家死在陽台 還不一樣是凶宅....
作者: bear753951 (bear號:)   2015-01-28 08:49:00
酒駕撞死人還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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