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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軍校生作弊開除 打官司也難挽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1-28 03:08:51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國防大學林姓女學生因考試帶小抄被開除學籍,她打行政訴訟主張,她從南部某第一志願
女中畢業,在校品學兼優,這次僅因忘了收筆記即遭開除,違反比例原則。但台北高等行
政法院仍認定她是看小抄作弊,並以軍人的品德事關國軍戰力為由判她敗訴。本案可上訴
。
林女原是國防大學法律系學生,二○一二年十一月期中考考哲學概論時,遭同學向監考老
師檢舉帶小抄,監考老師在她桌上查到壓在鉛筆盒下方的筆記紙張。國防大學依軍事學校
學生學籍管理規則「考試舞弊開除學籍」的規定,將她開除。
林女申訴和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她主張,畢業自南部某第一志願女中,高中時品
學兼優,獲嘉獎廿三次、小功三次、大功一次,品德良好。她強調沒有作弊,是因監考老
師發考卷後,她才發現未收好筆記紙張,一時心慌,將紙張壓在鉛筆盒下方,作答時沒偷
看筆記。
她主張,上述情形不等於作弊,而是違反試場規則,理應將她扣分或記過處分;將她開除
學籍已違反「宜教不宜殺」、「有教無類」的教育原則,也違反罪刑相當的比例原則,請
求撤銷開除學籍的處分,讓她復學。
國防大學反駁,該班有五名學生報告,指林女在上一節考行政法時即帶小抄作弊,當時來
不及向老師反映,到了考哲學概論又見她偷看小抄才憤而檢舉;且林女事後傳簡訊給同學
自承「我知道犯下大錯…自做自受吧!」為維持軍人及法律人剛正不阿性格,軍校學生管
理規則才會規定考試舞弊者一律開除,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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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21/671085
5.備註:
軍人的品德事關國軍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