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代課教師不敢懷孕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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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近5年來,中小學校園受到少子化衝擊,減班超額的壓力促使各縣市政府控管正式教師員
額編制,以代理代課教師取而代之,故從民國98年起,代理代課教師人數已經超越該年度
聘任的正式教師人數,根據報載102年底全台國中小學,每6個老師當中,就有1個不是正
式教師。然而數量龐大的代理教師他們的工作權卻因教職身分不同,成為職場裡的弱勢族
群。
代理教師薪資短少正式教師一大截,相關工作權益也跟著縮水,甚至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民國100年教育部函釋代理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以代理教師每年聘期因不含
暑假故未滿一年為由,拒讓代理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然而每年的暑假是例行性的工作
週期,屬於代理教師非自願性離職的原因,卻因每一次聘約未足滿一整年,復以年資不採
累計,故無法適用性平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權益保障,因此會出現這樣的狀況:甲師在
該校連續兩年都擔任代理教師,但因為每逢暑假就重聘,致使他都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更遑論據此請領育嬰津貼補助,然而同校的新進正式教師卻可在工作滿一年就提出育嬰
留職停薪,這樣的差別待遇實在不公。
但是這樣的想法聽在身為雇主的校方耳裡,可能不以為然,代理教師就是要來代替缺額教
師工作的,怎可再請假產生缺額呢?可是我們不禁反問,難道這些代理教師就不能生育不
該養育子女了嗎?因為想專心生育養育下一代,得無條件辦理離職?也無從請領微薄的育
嬰津貼,那麼這群為數不小的代理教師如何能安心的增產報國呢?
終於103年底「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修正條文生效,放寬陪產假、產檢假及育嬰留職停
薪等規定。其中因部分勞工年資不易累積,故放寬工作滿六個月就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如此一來,數千名在校園裡擔任代理代課教師也將可依法提出申請。然而,身為雇主的校
方是否能體察修法用意且依法行政呢?筆者的朋友於103年12月底向任職學校提出育嬰留
職停薪申請,遭遇重重困難,以「前無來例」、「未接獲修法通知」為由,函釋教育部進
行長途公文旅行,已過一個多月毫無下文,他身為代理教師為一年一聘制,擔心陳情申訴
可能不被續聘而失去工作權,往往只能苦水往內吞。在此,希望相關教育單位能正視代理
代課教師也是一般人,他們也像所有人一樣需要養兒育女,也需要基本的工作權益保障,
瞭解性平法之用意,並依法行政,給代理代課教師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