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告壹週刊 北檢近日將開庭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涉援交,還被拍下在飯店內疑與男客談價
碼的過程,沉潛1個月的劉女,本月15日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嫌
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罪。據了解,北檢已於日前完成分案,承辦檢察官近日將傳喚劉喬
安出庭,釐清劉女當初為何赴約、及約出劉女的對象,釐清事件始末。
去年12月出刊的《壹週刊》,踢爆劉喬安是高檔援交妹,指她援交1次要價10萬元,並刊
出她身穿黑色薄紗上衣、紅色迷你裙及黑色高跟鞋赴北市某飯店赴約過程。
不僅如此,《壹週刊》還拍到,劉女在飯店內與1名港男對話過程,港男表示手頭緊,只
願出價台幣2萬元,劉女回:「我出國10萬元、在台灣7萬元,2萬元真的沒辦法啦!」還
說出「我不是一般的prostitute(妓女)」、「大家都說我pretty tight(非常緊),我
如果很loose(鬆弛)的話,應該也不會有這個價錢吧?」
劉女不滿被指援交,先在臉書貼出與女子「小嫻」的對話,澄清自己赴約是為賣酒,不是
援交,並指遭設局,本月中出面對裴偉提告,並要求檢察官查明撰稿、設局的記者身分,
她將一併提告。
裴偉當時回應:「社長並不管編輯業務,不過提告是她的權利,未來將把相關資料提供給
檢察官。」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也說:「我們會把所有資料全部提供給檢察官,證明我
們沒設局,也沒有妨害秘密。」(賴又嘉/台北報導)
http://ppt.cc/jD8M 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