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鼓勵加薪 朱立倫喊修法
3.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28)日在中常會宣示,將修改公司法,讓企業盈餘優先分配員工。
並指示政策會和行政院各部會協調配套措施,提出國民黨的政策,以提高員工薪資和福利
。
經濟部長鄧振中昨日表示,他支持企業有盈餘就應該照顧員工,他最近會指示同仁放大格
局來找出鼓勵企業加薪作法,「修改公司法不會是唯一的作法。」
針對目前立法院已有兩位藍委賴士葆、羅淑蕾提案修正公司法第235條,鄧振中也盼,能
在照顧勞工與兼顧企業投資上,求取平衡。
依現行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應明定員工分配紅利成數。賴士葆提案規定,章程應明訂以
年度盈餘一定比率,增加員工酬勞。羅淑蕾則提案規定,應於章程定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
定額或比率,分派作為員工酬勞,酬勞發行則以新股或現金為之,並應由董事會過半數同
意,報告股東會。
不過,有藍委私下認為,現行公司法已有公司可自行分配盈餘給員工的規定,例如公司法
237條規定,除法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得以章程訂定或股東會議決,另提特別盈餘公積,
所以「要做早就可以做了」。
不願具名的藍委指出,修法可能的盲點是,如果公司沒有盈餘,員工也就沒有紅利。
他也擔心,「如果公司虧錢,員工是否也要減薪?」如硬性規定公司須提撥一定比率盈餘
分配員工,企業可能直接採低底薪制,不但沒有盈餘就沒有加薪,「員工平常的薪水反而
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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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11/67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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