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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勃起照催人妻離婚 小王竟娶別人
2015年01月28日20:25
一名有未婚妻的林姓男子到郵局洽辦業務,看到一名駐點的年輕女推銷員驚為天人,不顧
對方已嫁李男為妻,竟展開猛烈追求,不僅傳送勃起照及「現在又想塞」等曖昧訊息,還
極力慫恿李妻離婚,李男因為深愛妻子,決定答應離婚,不料李妻如願離婚後,林男熱情
迅速降溫,最後仍娶未婚妻。
事後李男向林男提告求償,李妻雖證稱和林男沒有越矩行為,「只是聊天較曖昧」,但新
北地院認定林男的言行已嚴重破壞李男家庭,今判他須賠6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李妻到郵局擔任駐點推銷人員,向林男推銷商品,林男竟不顧對方已
婚,且自己也有未婚妻,竟對李妻展開熱烈追求,經常接送李妻下班,並陪她用餐、出遊
,還傳送「寶貝」、「現在又想塞」、「又硬了」、「我好想妳」、「想抱妳」等曖昧訊
息及穿內褲的勃起照給李妻。
此外,林男還多次催促李妻離婚,甚至傳送「妳的那一份簽一簽換他的」、「簽一簽要他
滾」、「他是垃圾,不是人」等訊息給李妻,李男發現相關簡訊質問妻子,李妻坦承和林
男相愛。
事後李男不堪妻子多次吵鬧求離婚,且因深愛妻子而同意簽字離婚,再向林男提告求償60
萬元。
法官認為林男傳給李妻的簡訊內容,不斷表達思慕、想念等曖昧文字,且林男明知李妻已
婚,卻仍叫她「寶貝」並催促離婚,甚至傳送勃起照片,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往來分
際,因此判他須賠李男6萬元。不過李男稍早受訪表示,他認為判賠金額太低,已決定上
訴。(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