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6月24日傍晚6時許,蘇男與妻子家人聚餐後,陪孕妻到大安森林公園散步,63歲已
: : 退休的蔡男帶著酒意攔住2人,嚷著要請蘇男喝酒,蘇男護著妻子快步想離開,一再被蔡
: : 男追上拉扯,蘇男轉身揮拳打倒蔡男,不料蔡男倒地時頭部重擊石磚地板,「碰」一聲嚇
: : 壞蘇男夫妻與路人,蘇妻高喊救命,蘇男妻舅聞聲趕來制伏蔡男。
: : 警員吳春生獲報到場盤問蔡男身分,不滿被蔡男罵三字經,怒踹蔡男左臉頰,與其他警員
: : 將蔡男帶回警局處理,但蔡男逐漸昏迷還嘔吐,送醫不治。蔡家原以為警員踢死蔡男,公
: : 開指責警方執法不當,時任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等警官還向蔡家道歉,不料檢方查出蘇男
: : 才是真兇,並以蘇男有串證之虞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 : http://tinyurl.com/k9vuwyr
我覺得怪怪的
蘇男並沒有當場把蔡男打死
蔡男被送到警局時 意識還很清楚
可見蔡男的死因是"未及時送醫"造成的結果
且蔡男清醒時已離開蘇男可以控制狀況
而是在警局裡逐漸昏迷而死亡
這樣可以歸責於蘇男而說他傷害致死嗎?
而且怎麼排除不是警察那腳而導致蜘蛛膜下出血?
這判決讓人覺得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