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神通廣大 手眼通天的大大好
小弟想請問一下
公家考試 若備註(本甄選為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並於每次甄選完畢公告錄取名單中,
另備註下一次甄選剩餘之缺額,至缺額甄聘完畢止。)
那是不是有特別意義呢
像是某校的大絕三招名單
考完了隔天才公佈
而且利害的是
公告日期還可以回溯勒
例如 原版
1/28 [修正版]...簡章
1/28 103學年....
今天就變成
1/28 [修正版]....
1/28 ****甄選結果
1/28 103學年.....
不過資訊組功力比去年略遜了一點
不像去年的三招榜單
上了教育資源網以後還能搞下架
這才是無敵大招
天氣好冷 離開樓頂 不要吹風了 洗洗睡
作者:
mp5k6 (飄雪)
2015-01-29 22:08:00感覺是抱怨文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5-01-29 22:10:00你誰啊 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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