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被一中街雞蛋糕老闆丟錢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2:40:53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KodczTM ]
作者: goodman (好人)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Re: [閒聊] 被一中街雞蛋糕老闆丟錢
時間: Fri Jan 30 02:19:38 2015
追加老板的新補充喔:
剛有人給我看討論,請幫忙說一下。
第一:她要用騙的凹蛋糕我也沒罵人也沒說啥,還跟她說我都不收費。
第二:遇到這種我做生意不歡迎不知道可不可以?我不懂說謊不老實或不好我受不了
的客人,我不歡迎是不是不行?我是賣吃的,就是把東西憑良心做的好吃給人
品嚐,一定要就忍讓同一人亂無限?
第三:我生氣的是她丟15塊到我桌上大手一揮加上個鳥表情的事!
還有我不是丟人,是丟地上,我不接受15元的侮辱,把侮辱丟她身旁地上讓她
知道我不受她這2個銅板的羞辱不知道可不可以?還是只要賣東西就得受?
如果是這樣,那我在這明白說:老子絕不接受!!
我賣美食不是賣尊嚴!要吃優質蛋糕歡迎!要要求本人說要像什麼服務生那樣,
顧客一定至上的低聲下氣讓人羞辱做不到!!!
~~~~~~~~~~~~~~~~~~~~~~下面是我的原文 上面是最新的補充~~~~~~~~~~~~~~~~~~~~~~~~
老板沒PTT帳號 我幫他PO一個
避免打廣告所以就不附網址了 請自行上FB找 355雞 就看得到了
事情發生約在昨晚8點半~9點左右,攤子來一對男女
(女子fb留言其名為Gracx Lix,據其所言男子為她先生。
名為Gracx Lix女子以下簡稱G女)
G女:寫評論可以送蛋糕?
我:對
G女:現在寫可以換嗎?
我:不可以,現在的要等下次。要吃過才知道好壞也才有評論啊!不然不就亂說的。
G女(指著活動公告):ㄚ不是寫說評論於下次……
我:………………
(前面還有幾組客人等著,又剛好都點鹹+起司或+起司的
雙口味,較費工,我加緊趕工等她拿寫的評論給我看。)
G女:我之前有買過有寫勒?
我:那當然可以
(這時以為她開始是口誤,之前買了有寫,要現在拿給我看說成現在寫給我看)
我:妳說妳的名字,評論寫什麼,這樣我就知道了,之前的我都有看。
(看她搞了好一會也不知道怎樣便這樣說)
G女:按不出來……
我:……
G女:好了(拿手機給我看)
我:……………………………………………
(名字沒印象,內容沒看過,看發文時間……寫“剛剛”)
我:不用付錢了,這2份都算我請妳。
(心理在想,不過就份雞蛋糕,處心積慮的要貪,乾脆都給妳吃)
她的先生從頭到尾沒說話站在G女旁,在G女拿要拿手機給我看時趕緊
把頭轉開往旁移幾步,看來她先生至少還會不好意思…
蛋糕好了要拿給她
我:請妳們以後別再來了
G女沒說話,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我抓起那2個銅板就往她們方向的地上丟去
啥意思?!是別說我吃東西不付錢還是這銅板賞我的?
以上是本台記者採訪店家的報導 將鏡頭交還給棚內
切記:勿忘督割
老板請我多補充:
請您在上面幫我說,我為了聲譽要對她提出告訴,看看會找司法機關討公道的
是不是會說謊的。不是說我故意用錢丟她,是差勁的店家?!叫她告我公然侮
辱啊!看她有沒有理由這樣在法庭上說……
老板怕板友不了解他的優惠方式而誤解 請我再補充:
我的優惠是:
A:打卡按讚當場折扣5元
B:在粉絲團寫下評論,無論好壞。
於下次消費時出示可換取單價40元以內的雞蛋糕一份
※ 引述《orzmm ( )》之銘言:
: 以下抱怨文,慎入。
: 說實在的,真的非常不爽!
: 剛剛跟先生去買雞蛋糕,
: 因櫃檯上寫打卡折5塊、寫心得折40元,
: 我上週去買時已經按過讚折5元,
: 但是雞蛋糕是帶回家吃所以沒有當場寫心得,
: 剛剛到現場跟老闆說現在寫可以嗎?
: 他似乎誤會我是第一次購買,「故意」現場寫心得要折價
: 但我解釋我已經買過了,現在是第二次購買,
: 符合你板子上寫的「寫心得折40」,
: 徵求老闆同意之後我開臉書寫心得,
: 寫好心得給老闆看之後,老闆說「不用給錢」,我道了「謝謝」
: 等候過程我先生看老闆非常不爽的樣子,一臉不耐煩,
: 就轉頭跟我說給他差價15元,不然白被請很奇怪,
: 於是我在拿雞蛋糕的同時將15元放在櫃檯,
: 老闆馬上說不用,我跟他擺手表示沒關係,
: 轉身走向先生的時候、感到背後被丟東西,
: 回頭一看是剛剛的15元硬幣在地上滾...
: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會拿零錢丟客人,
: 真的、滿傻眼的!
: 而且在拿雞蛋糕的同時,我沒聽錯的話
: 我聽到老闆說:拿去拿去、以後不要再來了!
: 真的滿生氣的,拿錢丟客人不禮貌不說,
: 我依照老闆廣告上的指示寫心得給你看折40元,
: 如果你不想給折扣可以直接拒絕沒有關係,
: 但是對客人做這麼沒有禮貌的事情,我無法接受,
: 還嗆客人你不要再來了,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 以上都是事實陳述,沒有灌水編排。
: 另外補上第一次購買的口味是:奶油、花生、巧克力,
: 總共75元,因按讚需要些時間,
: 老闆一臉等著收錢所以我先給錢,
: 老闆是在我已付款之後退5元給我,
: 如果老闆還記得這事情的話,可以知道我今天並非第一次購買。
: 如果讓您誤會真抱歉,但您的待客之道還有待加強。
作者: lucifer110 (huh?)   2014-01-30 02:24:00
嗯,繼續看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01-30 02:25:00
看起來是雙方溝通上有誤會...o_o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4-01-30 02:25:00
老實說要吃免費的恥力真的要夠 我無法有出來澄清就感覺各說各話 上法院說吧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4-01-30 02:27:00
很明顯是雙方溝通上有誤會了~~~不過老闆的脾氣可以在客氣一點...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4-01-30 02:28:00
臉腫腫的,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4-01-30 02:31:00
話說...能記得只來過一次的客人,不是普通人能辦的到吧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30 02:31:00
他指的是評論吧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4-01-30 02:32:00
該說誰的錯呢?
作者: lzetn ( 舜)   2014-01-30 02:32:00
fb的評價留言 老闆應該是有在注意
作者: RunDLL32 (古/靈/ç²¾/怪)   2014-01-30 02:33:00
三聯單?
作者: dqdq (dqdq)   2014-01-30 02:35:00
只能說老公你辛苦了,未來還要吃很久的三寶飯
作者: pigss00 (長毛豬)   2014-01-30 02:36:00
我是指原PO認為老闆會記得他來買過這件事
作者: slashliu (斜線流)   2014-01-30 02:37:00
唉呦 買雞排來吃了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4-01-30 02:37:00
幾十元的東西在凹什麼?!先生也真夠小氣 拿什麼15元 要就給多一點當小費 不然就別給15元 施捨膩!? 不過雞蛋糕老闆出來做生意的應該別跟客人吵這小事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4-01-30 02:39:00
老板丟錢的舉動的確很不智 這也是他目前佔下風的最大原因
作者: gary63122 (PV=nRT)   2014-01-30 02:40:00
沒誤會阿 就是有人想凹免費雞蛋糕 哭哭
作者: abc811009 (Bosseye)   2015-01-30 02:43:00
不過是40元而已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45:00
那是尊嚴問題 不是老闆就該跪下來招呼客人丟錢好像態度不佳 但你已經先污辱我了 還跟你客氣?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1-30 02:46:00
原推文內某人在和再都不會分 呵呵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1-30 02:46:00
做吃的就不要辦活動啦 吸引一堆奧客沒屁用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46:00
台灣就這樣 付錢的最大好色龍 他不會分或亂打 你還不是分出來了 懶的選字有差?
作者: planethell (紫色的顏回)   2015-01-30 02:48:00
宵夜文 害我突然想吃雞蛋糕Q_Q
作者: ben840111 (台南億載金城武)   2015-01-30 02:48:00
連那個也要跟老闆坳...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1-30 02:49:00
當然有差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2:49:00
不尊重別人就別要別人尊重你...奇怪...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49:00
講到坳 我在kfc碰過折價券上說不能選部位還要凹的女生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5-01-30 02:49:00
當場寫能寫出什麼 敷衍了事吧
作者: nexo (nexo)   2015-01-30 02:49:00
想吃免費還好意思來PO文 討噓
作者: littlesss (嗯哼)   2015-01-30 02:50:00
為了40塊可以做到這樣恥力也是夠強了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0:00
根本沒差 因為你都分辨出來了 自以為國文老師
作者: snegi (  ̄灬 ̄)   2015-01-30 02:50:00
無理的人就無禮待之
作者: planethell (紫色的顏回)   2015-01-30 02:50:00
你們幹嘛突然要開新戰場阿幹= =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1:00
結論:老板丟得好!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2:51:00
好色龍強迫症XD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1-30 02:51:00
Grammar Nazi \m/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5-01-30 02:52:00
丟錢舉動不智?? 處心積慮想貪小便宜算是什麼?
作者: herbi (老梁)   2015-01-30 02:52:00
兩篇都刪掉拉
作者: ldeathkiller (之之)   2015-01-30 02:53:00
是“闆” (故意
作者: Alex500 (水樹奈々は俺の嫁)   2015-01-30 02:53:00
純噓 說 再在 不分沒差的傻B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4:00
很多人用注音吧 電腦選的覽的改有差嗎 又不是看不懂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1-30 02:55:00
這種消費者在我眼中 一輩子就是窮人 為了四十塊 丟臉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1-30 02:55:00
有差。
作者: belleb05588 (Chitanda Eru)   2015-01-30 02:55:00
為了40塊搞成這樣....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5:00
那你就慢慢差阿 跟雞蛋糕有關嗎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2:56:00
抱歉囉 我用不智來形容 是覺得這舉動會被有心人士拿來大
作者: ldeathkiller (之之)   2015-01-30 02:56:00
“懶得”
作者: goingtoofar (oh)   2015-01-30 02:56:00
胡適表示:
作者: nexo (nexo)   2015-01-30 02:56:00
國文老師 吃飽很撐?
作者: HornyDragon (好色龍)   2015-01-30 02:56:00
沒差啊,但是你幫那個錯字護航心態比較可議。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7:00
幫錯字護航 2015看到最好笑的護航指控XDD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2:57:00
啊女生就沒寫心得 想凹40元雞蛋糕沒凹到腦羞阿!
作者: ldeathkiller (之之)   2015-01-30 02:57:00
對不起 我會太故意嗎 o'_'o
作者: conanhide (讓生命盡情歌唱)   2015-01-30 02:57:00
老闆當然會火大,什麼態度呀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8:00
goodman 看老闆心態啦 東西好吃勢必有死忠客戶的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1-30 02:58:00
消費者問題比較大 但老闆也有問題 丟錢也是很怪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30 02:59:00
老闆都說不能現場寫了 還要當場寫一篇凹個40塊的雞蛋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2:59:00
老闆哪裡怪 覺得怪的就是有客人最大的心態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30 03:00:00
糕....要是帶不夠錢可以下次再吃啊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1-30 03:00:00
不過40$可以看出一個人 也是很讚 當事人都說他說的是事實 看他如何再來圓囉...剛剛看了他上線了ZZZ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5-01-30 03:03:00
不過就40而已 只會上網討拍 下次別去不就好了嗎 現代人吃飽太閑
作者: nexo (nexo)   2015-01-30 03:07:00
拿了雞蛋糕就快滾 還好意思上來......嘖
作者: baggio1029 (亭主関白)   2015-01-30 03:09:00
不知道是幾歲的三寶
作者: umaga1 (QQ)   2015-01-30 03:10:00
看消費者的文章陳述的是事實 老闆告的成嗎?消費者上次沒寫評論 這次補寫被老闆認為是來貪小便宜的明顯溝通有誤會 老闆丟錢還是不恰當!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1-30 03:12:00
三寶人妻想紅就紅吧,科科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13:00
"補寫" 誰知道你上次到底有沒有吃阿 還補寫咧老闆如果先被丟了 為什麼不能丟回去= =
作者: umaga1 (QQ)   2015-01-30 03:14:00
所以才說當下老闆是否聽錯 消費者若詢問是否能補寫勒誰知道誰先丟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30 03:15:00
都講不能補寫了啊 女的還說是之前寫的 結果時間一看是女的現場寫的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5-01-30 03:16:00
說補寫算的人 動點腦袋瓜吧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16:00
評論這東西 當場發文就是"觀感不好"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16:00
umaga1 到底有沒有把文看清楚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1-30 03:16:00
要我是老闆也懶得跟這女的多講了 直接請 當作做善事
作者: umaga1 (QQ)   2015-01-30 03:18:00
psl7634 你到底有沒有看消費者的文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18:00
她沒說謊,但是老闆怎知道妳是真的吃過?還是來爐的...然後想要給錢還給錯,老闆當然會誤會是不是在搞他...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20:00
umaga1 重點不是他"以前"吃過 而是他"現在"才寫心得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0:00
老闆說女的是丟給他的,那老闆會更不爽理所當然吧...
作者: umaga1 (QQ)   2015-01-30 03:20:00
同pp1877 消費者是說上次有消費 只是上次沒寫 老闆可能早已忘記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1:00
而且規矩就是不能現在寫,之前沒寫現在補寫就不行啊...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21:00
umaga1 那你到底有沒有看老板的文XD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2:00
你這樣講沒問題,但是上次沒寫就是沒有,當場補也不算!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5-01-30 03:23:00
呃 那要看老闆的規定是不是吃完要馬上寫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3:00
真要講,只講"寫評論"這件事,是女的說謊,因為她是當場寫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24:00
我想老闆的規定不會要到當場寫吧 一堆食記都碼買回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4:00
,而不是上一次吃了有寫,老闆當然覺得是在爐優惠啊...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24:00
根據可靠消息指出 那女的以前的戰果也是有聲有社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5:00
有聲有色 有社要做啥XD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25:00
不過那個"下次"前 可不可以出門前寫一寫阿到了面前才補寫就是給人質疑的阿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26:00
就當作老板誤會好了 老板不是說請她吃了嗎= =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27:00
我故意用社 不然等會被斷章取義告我說他 那個字 不就糗了
作者: zxcvbmss (ZXC)   2015-01-30 03:27:00
我覺得人家至少不是像扔給乞丐那樣 而是放著而已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27:00
goodman 快點爆卦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27:00
所以 uma大你了解問題癥結點了嗎?給錢是丟的還放的這邊各說各話啊 不予置評...不討論...
作者: zxcvbmss (ZXC)   2015-01-30 03:29:00
既然不符合規定那就付錢 不是很合理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30:00
錢還少給...你說呢?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30:00
在某板發生的事不太好爆 而且我也不想淌混水 以免被纏上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1-30 03:30:00
人妻想吃蛋糕臭了嗎,來碗三寶飯吧
作者: umaga1 (QQ)   2015-01-30 03:30:00
我了解阿 所以才說溝通誤會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32:00
消費者錢是用丟的還是放的真的是重點嗎? 重點他到才發文這件事阿XD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5-01-30 03:33:00
所以大家覺得現場發上次心得文ok還是不ok?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34:00
ok不ok問老闆啊 看下面規矩 你不是馬上寫應該是ok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34:00
澳洲人:OK 一般人:都可 老板:不OK 無解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34:00
我個人不會作 要嗎這次就不吃 要嗎在買一份快去寫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35:00
下面有一篇優惠的原文樣子
作者: nightwind209 (夜風)   2015-01-30 03:35:00
心得 反正"應該"還會在來吃 不急這一次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35:00
我覺得你當天買完一份發文在要優惠搞不好還ok
作者: umaga1 (QQ)   2015-01-30 03:35:00
有幾個id在原po那邊罵髒話...連三字經都罵出來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36:00
是啦 鑽漏洞你當場買了一份吃寫評論再排隊要應該沒問題
作者: abc811009 (Bosseye)   2015-01-30 03:36:00
兩篇都自轉,……是怎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1-30 03:37:00
這種事情發上來不就該有被酸的準備了,你這麼關心人妻幹什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38:00
女的覺得老闆應該要記得她上次有買過這件事就很不講情理了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38:00
我本來只發在台中板 有好心的鄉民通知我 說原PO有轉來八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3:39:00
也可以講是溝通問題...只是看起來有問題的不是老闆就是了"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39:00
卦板 我心想:挖ㄘ...你還敢轉八卦板喔 我還不轉個?所以也跟著轉過來的
作者: mike78412 (巨根費里曼)   2015-01-30 03:40:00
阿就三寶啊幹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30 03:40:00
我覺得這篇敘述聽起來合理多了^^ 原po那篇東卡西卡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3:41:00
老闆就說不能現在寫了 原po還在那邊徵得老板同意XDD
作者: p123yt   2015-01-30 03:43:00
好討厭的人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5-01-30 03:46:00
看看台中版的原原po下面鄉民推文,一整個釣魚大成功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3:53:00
真的建議去台中板看原文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30 03:55:00
齁勒卡在 一轉過來我就噓了 這風向判斷真準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1-30 04:01:00
真的"有些人"都愛這樣找商家的麻煩阿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30 04:06:00
回到原點 老版傻傻得不會設計優惠應該要拍照+分享到自己臉書 有沒有註解都沒差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5-01-30 04:08:00
哪裡是溝通上有誤會 就想貪小便宜被抓包就見笑轉生氣被抓包就乖乖認羞走就對了 還丟銅板污辱老闆...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1-30 04:17:00
哀...還好我都是用分身帳號在打卡按讚吃九折...
作者: LechiWaky (you matter)   2015-01-30 04:24:00
台中版的各位都好善良喔 單方面的說詞居然買帳lol
作者: a11131031 (Jam)   2015-01-30 04:29:00
想了一下突然想到這間很有名耶 我買過真的不錯吃XD是不是在某條街靠近尾端的店家XD?
作者: beef68 (牛肉)   2015-01-30 04:48:00
好色龍在另闢戰場什麼啦XDDDDD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4:48:00
好色龍強迫症嘛 說不定只是找蛋蛋找到錯字上而已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1-30 05:11:00
是那個女的說謊在先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5-01-30 06:11:00
好色龍又喝酒惹, 以後又有新方法可以troll好色龍了打「因該」和「在見」 好色龍就會暴怒喔 >.^
作者: cwayne (我只是想看海)   2015-01-30 06:14:00
這什麼老闆?人家之前買過現在寫評論為什麼不行?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6:16:00
他老闆怎不能說不行?而且怎麼證明她之前買過?
作者: ianencored (江帥)   2015-01-30 06:31:00
懶'地'選字才對 ㄏㄏ
作者: usoppp ( )   2015-01-30 07:08:00
草莓老闆
作者: widec (☑30cm)   2015-01-30 07:20:00
難怪老公在旁邊都不說話了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5-01-30 07:51:00
怎證明上次來過 沒上次紀錄就乖乖付錢很難? 貪小便宜嘛
作者: m791226 (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貳拾玖)   2015-01-30 07:57:00
老公自認三寶理虧?
作者: sionxp ( )   2015-01-30 08:11:00
愛貪小便宜 被人瞧不起 不是很正常嗎???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15-01-30 09:03:00
規定就不行 為什麼可以??生意還真難做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5-01-30 09:13:00
不過就是小事而已 就兩邊都不正經才會鬧大 成熟點啦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5-01-30 09:16:00
無聊~做個生意莫名其妙變服務業 老闆不爽錢是不能丟地上嗎照規定就是下次送~硬要凹 老闆直接賞你吃 給錢不需要根本自取其辱 還先上網取暖 沒想到鄉民被督割了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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