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http (超連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KofyzpZ ]
: 作者: orzmm ( ) 看板: TaichungBun
: 標題: Re: [閒聊] 被一中街雞蛋糕老闆丟錢
: 時間: Fri Jan 30 04:59:38 2015
: 文非常長,打2小時,慎入。
: 好的,我看錯B方案是「贈送40元以內乙份」,
: 看成是「折扣40元」,對於這部分我先跟老闆道歉。
: 真是抱歉。我眼睛不好,密密麻麻的廣告單看不清楚。
: 對不起我誤會B方案成是折扣40元,所以給了25+30-40=15元。
: 針對這部分是我眼睛不好,
: 在短短時間內沒辦法仔細閱讀太多字的廣告單。
: 那麼以下是我的說明:
: 第一點:
: 老闆表示寫評論要下次使用,他說「你沒吃過怎麼知道好不好吃?」
: 所以我跟老闆說我上週已經買過,所以「我已吃過我知道好不好吃」,
: 現在寫的心得就是我上週「第一次購買吃的心得」,
: 那麼我上篇推文有提到,因個人覺得不是當務之急,
: 所以回家後沒有馬上給予評論,對於這點,
: 老闆「沒有規範」第一次吃後要多久時間內寫心得?
: 所以我明白的表示:我現在寫的就是上週第一次吃的心得阿!
: Goodman內文提到;
: G女(指著活動公告):ㄚ不是寫說評論於下次……
: —》我昨天晚上是第二次購買,
: 不是符合他上面寫的「下次」嗎?
: 請問哪裡錯了?是上週的下次,對吧?
: 但是老闆一臉不信任,覺得我在「騙他」。
: 但是老闆,你沒有在規範上寫:不能在購買前才寫心得阿!
: 這邊在多解釋一下,本來要買紅豆餅,但是太飽,
: 所以跟先生說對面雞蛋糕有花生你要不要吃看看?
: 先生說好、吃看看。然後我想到評論還沒有寫,
: 所以想當場再次詢問一下老闆,確認是不是這樣折扣?
: 所以有了good man這篇補充內容,
: 對話部分基本上只有截取對老闆有利部分,也不是非常完整。
: 且您腦補的地方太多了。第二點詳述。
: 寫的是上週購買的心得,沒有違反廣告單上的規則。
: 您並沒有明文規定要什麼時候寫評論,所以上面顯示是「剛剛」沒有錯。
: 我也沒有否認「剛剛」才寫評論。
: 前述也說了我在您面前詢問可不可以「現在寫」,
: 也徵得老闆同意現在「寫評論得折扣」才寫。
: 我沒有說早就寫好,既然前面已經詢問「可不可以現在寫」了,
: 怎麼我後面又說「我早寫好了」,這前後文怎麼看都不對吧?!
: 老闆,您用您的高智商判斷一下好嗎?
: 這2個問題是非p即q的問題阿!
: 第一點結論:我已吃過,知道好不好吃。
: 並不是老闆說的「你騙人你根本沒買過」。
: 上篇文最後有說明第一次購買經過,老闆請過目。
: 第二點:我先生頭轉開往旁移幾步。
: 這是為什麼老闆你知道嗎?
: 我先生覺得老闆一開始跟我說「你怎麼知道好不好吃」的語氣很衝,
: 且在我說明我上週已購買過,老闆還一臉不信,
: 一臉就是「我在說謊」,事實證明老闆也這麼認為。
: 直接在臉書罵人「差勁說謊糊扯」...
: 我先生覺得受到不友善的對待,他心裡極度不舒服,
: 他的不舒服是針對老闆口氣非常差很嗆這點。
: 他很不願意跟這位老闆購買所以他離開了幾步,
: 是希望我能看到停止購買並離開。
: 這部分我要跟我先生道歉,真的很對不起,
: 因為種花電信的3G常常lag臉書點不開,
: 我因低頭看手機所以沒看到他「想離開這攤子」的肢體語言,
: 老公,真的很對不起,讓你受到這種奇怪的污辱。
: 他認為老闆是在污辱我們,老闆滿臉的不屑他看在眼裏。
: 第二點結論:我老公並不是像goodman腦補的認為是三寶轉頭,
: 而是他無法忍受老闆這樣無禮且不友善的對待想離開。
: 第三點:goodman補充真的很不完整,只截取對老闆有利的對話。
: 為何不完整寫出拿雞蛋糕時老闆說的話?
: 前提是「我沒有聽錯的話」,
: 老闆是說:拿去拿去、以後不要再來了。
: 對於這個老闆有在臉書回應:
: 他說的是「請你們別再來」。
: 對於這點,正常來講聽不清楚內容應該正常,
: 但是「字數」會不會相差太多呢?
: 一個11字,一個6字,念起來長短有差,
: 不只長短有差,口氣上也是差非常多。
: 前者擺明就是店大欺客,後者有請字明顯客氣許多。
: 我先生整個過程就是覺得為什麼買個雞蛋糕,
: 也要被老闆污辱,真的無法忍受!
: 好,就算老闆硬凹他講了「請」字,
: 那麼有哪個店家會因客人寫評論的時間不對,
: 就嗆客人「你不要再來了」,做生意有這樣趕客人的嗎?
: 這樣是對的嗎?
: 是 對 的 嗎?
: 那真的長見識了!
: 第三點結論:老闆開始自圓其說,他確實有講11個字。
: http://ppt.cc/1cTl
: 第四點:G女沒說話,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 這邊首先要說,我戴著口罩,如果講了什麼老闆應該也聽不到,一中街很吵雜。
: 再者,再剛聽聞上述老闆說的「你不要再來了」的當下,我是愣住了!
: 愣住了!
: 愣住了!
: 愣住了!
: 很重要我要講三次,因為我無法預料到老闆人品這麼優質,
: 直接嗆了這麼一句,我當下腦袋空白了一下。
: 所以人之常情,我沒有講話,不是很正常嗎?
: 再來是後句「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 在我愣住的同時,我還要尋思怎麼把錢給老闆,
: 因為一開始他說不用給錢,所以在避免老闆不伸手接錢的情況下,
: 我選擇將錢放在他的櫃檯內,就將錢「放在」他的包裝紙上面,
: 因為我站在櫃檯側邊,他的櫃檯內有烤爐、托盤滿滿的,
: 所以選擇「放在」最左邊的紙袋上,
: 請問:如果我用「丟」的,是不是會划到烤爐或是蛋糕托盤上?
: 如果硬幣沒有划出去,是不是由此可証,
: 我的力道控制得宜,沒有「用丟的」?
: 另外,如果我真的要態度不好,裝作施捨的嘴臉,
: 我是不是該選擇將錢用力「拍」在櫃檯上,
: 方能顯示我的囂張與不滿?
: 最後的揮揮手跟我所謂的擺擺手,
: 或許在台灣實在沒有共同的理解肢體語言,
: 是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誤解也是有的。
: 那麼我的擺擺手是表示:沒有關係,差價還是要給你,
: 我不太想平白無故被請,因為我的認知是折40元這樣。
: 所以我的擺擺手是表示:沒有關係請不要推辭。
: 並非揮揮手走人,如果這邊造成誤會,
: 我先跟您道歉,請不要介意,謝謝。
: 第四點結論:老闆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嗎?
: 第五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請問為什麼要用錢丟客人?
: 老闆,你要丟為什麼不抓一大把50塊丟我?
: 我一定會回頭再跟你好好謝謝der!
: 針對goodman內文提出:
: 「我抓起那2個銅板就往她們方向的地上丟去」
: 如果只是丟地上,請問為何當下我能靠著本體感覺回頭?
: 因為我覺得好似有東西丟到我的頭身,所以回頭。
: 回頭後看到地上滾動的硬幣才理解到:
: 誒媽,我被丟錢了耶!XD
: 老闆好伸手,忙亂中還丟這麼準,好棒棒!
: 請問老闆,做生意,為什麼可以用錢「丟」客人?
: 您這樣的力道才是「丟」阿,
: 相比之下我把錢「放」在櫃檯側這麼的輕,
: 也要被您拿來說嘴評論一番,這是為何?
: 最後,
: 老闆在臉書提到:「怎不跟大家說說我為何不收費?」
: 我跟老闆不熟,也不了解您本人,
: 所以這點請您自己解釋,以免您說我過度解讀。
: 又,您一開始就說「不用給錢,算我請」,
: 既然一開始說要請,為何還要別人幫您解釋為何不收錢?
: 這樣不是前後文不合,整個很奇怪嗎?
: 最後的最後,前後兩篇文章我很斟酌用字遣詞,
: 沒有辱罵您的店家,以陳述事實為主說出今日遭遇,
: 也沒有goodman內文提的「不是說我故意用錢丟她,是差勁的店家?」
: 差勁的店家一詞我沒說,
: 不信麻煩您再回頭看一下2篇文。
: 然後您堅持要走法律的話,雖然是我不樂見,
: 但我無法,就算我覺得很無奈,
: 也只好保護自身權益,配合的去請律師來了。
: 以上,是我對於goodman提出不合理處的回應,
: 如果哪裡還有問題再請各位多多指教,謝謝。
: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銘言:
: : 老板沒PTT帳號 我幫他PO一個
: : 避免打廣告所以就不附網址了 請自行上FB找 355雞 就看得到了
: : 事情發生約在昨晚8點半~9點左右,攤子來一對男女
: : (女子fb留言其名為Gracx Lix,據其所言男子為她先生。
: : 名為Gracx Lix女子以下簡稱G女)
: : G女:寫評論可以送蛋糕?
: : 我:對
: : G女:現在寫可以換嗎?
: : 我:不可以,現在的要等下次。要吃過才知道好壞也才有評論啊!不然不就亂說的。
: : G女(指著活動公告):ㄚ不是寫說評論於下次……
: : 我:………………
: : (前面還有幾組客人等著,又剛好都點鹹+起司或+起司的
: : 雙口味,較費工,我加緊趕工等她拿寫的評論給我看。)
: : G女:我之前有買過有寫勒?
: : 我:那當然可以
: : (這時以為她開始是口誤,之前買了有寫,要現在拿給我看說成現在寫給我看)
: : 我:妳說妳的名字,評論寫什麼,這樣我就知道了,之前的我都有看。
: : (看她搞了好一會也不知道怎樣便這樣說)
: : G女:按不出來……
: : 我:……
: : G女:好了(拿手機給我看)
: : 我:……………………………………………
: : (名字沒印象,內容沒看過,看發文時間……寫“剛剛”)
: : 我:不用付錢了,這2份都算我請妳。
: : (心理在想,不過就份雞蛋糕,處心積慮的要貪,乾脆都給妳吃)
: : 她的先生從頭到尾沒說話站在G女旁,在G女拿要拿手機給我看時趕緊
: : 把頭轉開往旁移幾步,看來她先生至少還會不好意思…
: : 蛋糕好了要拿給她
: : 我:請妳們以後別再來了
: : G女沒說話,往我桌上丟了2個銅板,手揮揮轉頭走……
: : 我抓起那2個銅板就往她們方向的地上丟去
: : 啥意思?!是別說我吃東西不付錢還是這銅板賞我的?
: : 以上是本台記者採訪店家的報導 將鏡頭交還給棚內
: : 切記:勿忘督割
: : 老板請我多補充:
: : 請您在上面幫我說,我為了聲譽要對她提出告訴,看看會找司法機關討公道的
: : 是不是會說謊的。不是說我故意用錢丟她,是差勁的店家?!叫她告我公然侮
: : 辱啊!看她有沒有理由這樣在法庭上說……
: : 老板怕板友不了解他的優惠方式而誤解 請我再補充:
: : 我的優惠是:
: : A:打卡按讚當場折扣5元
: : B:在粉絲團寫下評論,無論好壞。
: : 於下次消費時出示可換取單價40元以內的雞蛋糕一份
http://ppt.cc/pjUX
老闆FB回應:
3小時 ·
這位客人妳如果說的是真實情形,請妳留下訴訟文件可送達的處所,這樣至少稍稍可證明
妳問心無愧,不怕經由法律訴訟來還原真相。
妳來我這留言前就先把要換蛋糕的評論刪掉,是要掩蓋時間點?要讓會看我動態的人搞不
清楚情況?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查到或還原,我會去法院問問要怎麼處理妳這種行為。
我丟妳錢歡迎妳也告我公然侮辱,我們法庭上見真章!妳繼續散播不實言論我樂的繼續收
集證據!
2小時 ·
受不了!心情還是沒法平復…
馬上拿我的法律資料和訴狀來研究一下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