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1-30 08:32:52http://ppt.cc/StDg
2公僕包庇違建 害死6勇消
塗改公文評定「不須立即拆除」收押
2015年01月30日
【張沛森、徐珮君╱桃園報導】新屋保齡球館惡火釀成六名勇消殉職,桃園地檢署查出保
齡球館不僅蓋在農地違規營業,去年八月被檢舉違建時,當時負責查報的新屋鄉公所和複
查的縣府工務局僅評定為沒有立即拆除必要的違建等級,未依事實提升為優先處置違建,
且涉公文塗改,檢調昨搜索區公所和工務局後,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和圖利罪,傳喚兩名
承辦人到案,昨晚收押,不排除案情向上發展。
桃檢搜索工務局
新屋保齡球館場址佔用農地及住宅區,一九九四年雖取得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卻違反土
地分區使用、建築使用、營業使用等事項,違規持續超過二十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賴佳
琪昨指揮調查員搜索新屋區公所和市府工務局,查扣新屋保齡球館違建查報等相關資料,
並依涉嫌登載不實、圖利等罪傳喚區公所鄭姓承辦員(六十四歲)及工務局張姓承辦人(
四十一歲)到案。
檢方指出,去年八月間,改制前的桃園縣府就接獲新屋保齡球館涉嫌違建的檢舉案,並發
函給當時的新屋鄉公所工務課進行查報工作,鄉公所也在八月二十九日將查報的情形圖文
並茂發函給工務局。
檢調查出,從公文檢附的照片以及土地分區使用、建築使用、營業使用等文書資料,依「
桃園縣府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作業要點」已達到「A1至A4」等級,按作業標準須在三十
天內拆除,鄉公所鄭男初評卻是沒有立即拆除必要的「B」級。
政院褒揚6英雄
至於負責複查工作的市府工務局張姓承辦員,也評定為須另行召集審查小組、再排定拆除
順序的「A7」級違建,致新屋保齡球館未能在當時完成拆除作業,直到今年一月二十日
凌晨發生大火,釀成六名警消殉職,更讓檢方震驚的是,工務局評定的「A7」竟有遭塗
改痕跡,明顯護航球館。
行政院會昨以「執行救災任務,不畏艱難,英勇殉職」通過褒揚不幸喪生的消防員謝君杰
、曾重仁、陳鳳翔、張桂彰、陳彥茗、蔡長融,並全部追晉為小隊長,行政院將呈請總統
明令褒揚。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1-30 08:33:00偽造文書~~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1-30 08:34:00直接先跟你洗腦2公僕 到時候找這兩個開刀就好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1-30 08:34:00長官都不會發現?
承辦人是有多大權限 地方狗屁倒灶的事情沒有在嫌少的
作者:
kloc (kk)
2015-01-30 08:34:00放心,燒不到上層長官,請繼續。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5-01-30 08:34:00那現場指揮官到底有沒有過失?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5-01-30 08:35:00談好條件了?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1-30 08:36:00如果不偽造 會不會被滅門血案 會喔
作者:
aedonkey (新竹有好的按摩嗎)
2015-01-30 08:39:00小公務最免洗反正再考就有 但桃市補的進嗎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5-01-30 08:41:00科
作者:
arckeae (20%)
2015-01-30 08:41:00工務局 土木缺+2
作者: gg889g8 (凰) 2015-01-30 08:43:00
炎上
消防隊主管自己也很有問題吧 看看那個黃季敏A了多少錢要不是拿太多 設備會這麼少嗎 要啥沒啥 是要怎麼救災怎麼不怪馬英九
作者:
alowkey (阿勞奇)
2015-01-30 08:50:00沒有過失殺人?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5-01-30 08:51:00勇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5-01-30 08:51:00覺得不太可能定罪 那些要評定A的危險建築應該是有立即危害的,如果沒有評定B也是正常...
作者: dostey (Dos) 2015-01-30 08:56:00
猜一猜,會重判多久呢?
作者:
kokonoe (人不在)
2015-01-30 08:59:00黑的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5-01-30 08:59:00重判3個月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5-01-30 09:01:00拘役30天 緩刑2年
作者:
Omara (奧瑪)
2015-01-30 09:04:00上面的穩穩坐著,只有KMT自己內鬥才會爆發出來
作者:
Omara (奧瑪)
2015-01-30 09:05:00要不是螞蝗要警告五隻羊,夜市文的名字根本不會上媒體
作者:
qmaper (~å¡ç‰‡~)
2015-01-30 09:08:00慘~球館主人要負最大責任吧
作者:
IRPT001 (清純無限好~兇不下去啊)
2015-01-30 09:13:0064真惡搞不只一件吧 屆退了
作者:
NT520 (ET)
2015-01-30 09:42:00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