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5-01-30 09:19:12不好意思
有些疑點我還是不懂
想問看看
1.
「贈送40元以內乙份」,
看成是「折扣40元」
既然看錯了
那應該不是給15元吧
後來不知道有沒有把差額回給老闆?
我很好奇
2.
15元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他被丟地板
後來有誰撿走了
對這15元下落
我很好奇
3.
買得這麼不高興
雞蛋糕最後有沒有還給老闆?
還是拿回家吃了?
有拿回去吃的話
吃起來味道好不好吃呢?
我很好奇
可以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嗎
感恩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5-01-30 09:20:00不只要補足差額 還要自己挑一分40元以內的
作者: pzyc79 2015-01-30 09:21:00
我覺得關鍵會是老闆丟出的15塊有沒有丟在人身上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1:001.當時誤解是折40,半夜看文才知明確優惠是40元以內商品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1-30 09:21:00抱怨文就是心得 下次再去買可以贈送40元以下禮物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2:00已在第二篇文開頭寫明道歉,是我看錯。2.因為有丟到我,我回頭理解是不收15元後已撿起。
你沒問到重點,當時的顧客是神馬想法,有一起譴責該女嗎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4:003.真的想丟掉,但覺得浪費食物,先生吃掉了。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24:0040元也要現場凹成這樣, 原原需要幫助嗎?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01-30 09:24:00老闆丟錢的態度不是很好
作者: pzyc79 2015-01-30 09:24:00
老闆說當場寫的不算 是成對方沒買過的基準上說的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25:00一直在那邊解釋, 為什麼當下還要貪小便宜成這樣呢?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5:003.個人覺得不好吃,所以一開始的評論是希望有脆皮會更好吃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26:00你的3.打兩次了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6:00但是要修改星等所以刪除了。
作者: pzyc79 2015-01-30 09:27:00
其實原原OP是想照老闆寫的規則走吧 可是老闆一開始就把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7:00因為他問的3有兩個問題阿、回2個3有錯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9:29:00pzyc錯了!如果她不能證明她買過,當她沒買過也不能說錯!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29:00另外這篇問的有禮貌所以我回了,無禮的問話不回。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30:00回兩個3.沒錯, 覺得難吃還回去第二次又貪小便宜想要硬凹比較有問題^^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32:00H沒仔細看內文,不專業。我問先生要不要吃、他說好才去買的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9:33:00而且其實這篇原po問的東西不是禮貌,是因為沒任何影響吧?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34:00講這麼好聽回去買, 去了還不是硬要凹人家40塊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35:00果子挑甜的吃 意外嗎
作者:
Ilou (veyo)
2015-01-30 09:35:00這篇感覺像是開玩笑問法…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35:00給老闆一點尊重, 不當下馬上寫評論有很困難嗎?現在凹到大家都知道你們很缺40元了, 真是可喜可賀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9:38:00有不少關鍵問題等妳解釋,回這篇是很微妙啦...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1-30 09:39:00#1KogMLQm (Gossiping) 原PO的回應...硬不硬凹自由心證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40:00不要阻止鄉民們當鍵盤柯南的樂趣,看各位推論歪成這樣很妙
作者:
Ilou (veyo)
2015-01-30 09:40:00事主挑此篇認真回覆 cool…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41:00看某人臉皮厚成這樣也蠻好玩的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1-30 09:42:00
討拍不成開始戰鄉民了...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42:00對重點問題一概跳過不回答, 再來說鄉民鍵盤柯南...笑惹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1-30 09:43:00反正上新聞看看大家反應就好...看生意變好還變差XD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44:00→ orzmm: 各位結論邏輯不對,請回去仔細看內文。謝謝。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9:44:00我是覺得如果妳有辦法能打鄉民們臉更妙啦!你覺得呢?
老闆都說送你了 你還給錢 還給少了 這不擺明了嗆老闆有本事就是給原價啦 少給還能這麼大聲
阿goo一下就知道有人就是愛引戰阿 還被永久水桶呢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09:49:00
總覺得老闆贏了裡子輸了面子
作者: pzyc79 2015-01-30 09:49:00
其實不用在這吵 交給法院裁決就好了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1-30 09:51:00
老闆明明輸最慘 沒收錢還倒貼兩份雞蛋糕 然後還被亂搞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09:51:00
老闆應該更圓融的處理這件事,說不定多了一個忠實顧客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9:52:00更圓融是要吞下去嗎?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9:52:00這種愛貪小便宜的顧客送給我都不要= =誰知道下次要凹什麼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52:00忠實去換免費雞蛋糕的顧客嗎
忠實顧客XDDDDD 看到某人臉書你就不會這麼說惹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09:53:00
不過忙碌起來真的很難想那個多啊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1-30 09:53:00好奇原PO老公知道為了40元要上法庭有什麼想法= =?
不要說圓融 做個小生意 別把骨氣也賣了 幾十元而已
作者:
NaaL (Skyline)
2015-01-30 09:54:00宣稱第ㄧ次買後"個人覺得不好吃",為什麼第二次又去買 "我問先生要不要吃,他說好"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09:55:00
不然大家上法院最好?最後不會合解?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56:00老板他要不要上法院 說真的 與卿何干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1-30 09:56:00原本不會這樣的喔...怪誰?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1-30 09:56:00合解也要看兩造想法...不過如果上法庭一定老闆吃虧XD畢竟要花很多時間跑法院...生意都不用做了XD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09:57:00
合解不也是各退一步?!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57:00這種忠實顧客 他已經說:別再來了 你為什麼要代替你爹?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09:58:00因為最後還是會合解 所以任由別人亂黑名也沒差?神邏輯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09:59:00
都鍵盤推文當然不干我何事啊,不就說說想法罷了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10:01:00嗯 一百分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10:02:00
沒有什麼神邏輯,沒有要老闆不能討公道,不要激動啊
奧客提告 你要老闆和解 不就是要老闆吞下去嗎你應該要說的是 奧客不要提告吧 神邏輯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10:13:00還要對奧客圓滑 對這種人圓滑只是讓他們更拿翹啦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0 10:14:00推 tllpp: 不然大家上法院最好?最後不會合解? 抱歉你這句的語意 就是會讓人誤會 先不管有沒有那個意思 看起來就是令人覺得不正確
作者: tllpp (PPP) 2015-01-30 10:53:00
後面還有一句"合解也是各退一步啊"就像crocus說的,要花很多時間跑法院...生意都不用做了我想要說的是老闆有絕對的權力討回他自己的公道但是上法院真的是勞民傷財啊不過老板他要不要上法院 說真的 與眾卿何干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