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把關公共安全 啟動大巨蛋體檢

作者: xm3fm06 (xm3fm06)   2015-01-30 10:17:16
1.媒體來源:
udn / 評論 / 民意論壇
2.完整新聞標題:
把關公共安全 啟動大巨蛋體檢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1-30 02:22:45
聯合報 李屏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台北華山文創董事(台北市
遠雄集團不惜巨資,刊登廣告,爭取市民支持大巨蛋,柯P能否為市民的「公共利益」扳
回一局,實在很不容易。筆者實務和研究都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願意從法律
和務實觀點,對大巨蛋的政策和法律面,提供意見。
從促參法的「公私協力,共創美好」精神來看,我們不在乎「遠雄」是否賺大錢,但從今
年上海跨年夜踩死人釀卅五死四十八傷,釀成巨災的前車之鑑來看,市府務必要從「公共
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立場,嚴格把關大巨蛋的興建。
建議市府徹底檢驗大巨蛋,到底可不可打一場國際標準的棒球賽?大巨蛋球場壘區和觀眾
席距離,是否太短足以影響比賽?活動一結束,規畫的動線和通路,有沒有辦法安全疏散
四萬多名以上的觀眾?
大巨蛋涉及群眾疏散,動線規畫的高深工程問題,全球都有它模型的計量標準,不是市府
官員拿皮尺到現場量量就能簡單答覆的,這是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重大議題。
筆者在美國巴爾的摩大巨蛋看過「超級杯」賽事,十萬名觀眾,十二條動線通路,分層分
區分群進入;比賽結束疏散,不到十分鐘大巨蛋立刻空無一人,從沒看過哪個國家市區大
巨蛋只有一條通路的?柯P應該聘請專家或專業工程顧問公司,甚至請教遠雄最恨的劉培
森建築師,公開公平的體檢大巨蛋。
如果大巨蛋不能打國際棒球賽,不能安全疏散大量人潮,執行下去,就不符合公共利益,
這就涉及「政策變更」,依促參法和合約,市府為公共利益,依法可以單方終止合約,但
也要冒著損失補償遠雄的風險,我們認為這時應該以公共利益為優先考量。
柯P是政壇的「新物種」,嚴格檢驗大巨蛋,應從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嚴格把關,才是市
民之福。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5.備註:
小弟孤陋寡聞,請問八卦版的大大,巴爾的摩有大巨蛋嗎?
也有主辦過超級盃?
如果沒有,被這種助理教授教到的同學,記得老師講的自己要懂得去求證喔
否則被呼攏都不知道
如果認真講起來線索只有巨蛋與巴爾的摩兩個的話,應該是2013年的47屆超級盃
在紐奧良路易斯安娜超級巨蛋舉行,該年由巴爾的摩烏鴉拿下冠軍。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01-30 10:18:00
打瞼文,記者快來抄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5-01-30 10:18:00
光沒符合國際標準就已沒救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30 10:20:00
我記得遠雄自稱大巨蛋30分鐘內疏散完畢的災難發生5~10分鐘可能就玩完了 還給你半小時跑LOL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5-01-30 10:29:00
金鶯主場?
作者: mayjan   2015-01-30 10:34:00
安全優先 這個有可能會死人旁邊蓋商場 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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