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q (nothing here)》之銘言:
: 真的有人罵這對夫婦X男女
: 被李濤告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904/31915539/
: 罵李濤夫婦「苟」男女 判3月
: 《台灣週報》發言人:一定上訴 雙李:尊重司法
: 重點是最後一段
: "相識時李濤已婚
: 據了解,李濤前妻是演員張海倫,二十歲左右就嫁給李濤,李濤與李艷秋認識時,
: 兩人還未離婚。後來張與李濤離婚,卻在一九九五年吞藥自殺身亡。事後,李濤、
: 李艷秋夫婦都避談此事"
以前有人在部落格寫過八卦
後來自己公開道歉了
所以鄉民要批雙李的話,似乎不必要使用這種來源不明的資料
節錄一些,第二個網址中有道歉者私人資料,有需要請自己點進去看
http://blog.yam.com/subing/article/5447719&page=9&limit=30
李濤先生透過「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來函(羅君字第9605802號),要求本人立即
刪除「獷男地球村隨部落格中「李濤前妻張海倫最後劇(遺照)曝光!!」一文之所有文
字、圖片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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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李濤先生的道歉啟事 本人於民國96年4月份在個人部落格「獷男地球村隨筆」,發表
「李濤前妻張海倫最後據(遺)照曝光」一文,在未經查證情況下,對李濤先生、李豔秋
女士及其家人作不實毀謗,觸犯到了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以及310條 「毀謗罪」,
侵犯李濤先生、李豔秋女士及其家人受憲法保障的人格權,致損毀其名譽,造成李濤先生
、李豔秋女士及其家人莫大傷害,本人深感愧疚,特立本道歉啟事,為本人的不當言論,
深深地向李濤先生、李豔秋女士及其家人表達歉意,並誠心誠意地為我自己所犯下的過錯
來負責任。
PS:個人第一次看到這個道歉信
是在深綠網站南方論壇,是不是起源就不知道了
現在只找的到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