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市府公文外流 柯P親寫:不要惹我生氣

作者: ftyu (wei~)   2015-01-30 21:22:33
※ 引述《bc103 (程程)》之銘言:
: 市府公文外流 柯P親寫:不要惹我生氣
: 蘋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130/551844
: 網路上今瘋傳一份公文,上頭寫著台北文創公司,涵稿併陳,不過底下有個決行,寫著「
: 7萬元之差異,寫一堆公文,幾十億的問題不處理,處理這種事,請自己搞定,不要惹我
: 生氣。」並蓋著「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的印章。柯幕僚證實,這是柯文哲寫的決行,但詳
: 細公文內容不便透露。
: 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這個決行確實是柯文哲的用語,至於公文為何流出,將請秘書長
: 蘇麗瓊進行調查。
: 柯幕僚表示,不清楚公文流出的原因,但公務人員依法不得任意洩漏內部文件,這種事絕
: 不被容許,因此一定會嚴加徹查。(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柯p這樣的做法問題會很大
完全不在乎公文系統的嚴謹性
公家機關最敏感的就是$
7萬塊雖然不多 但也是$
今天當市長的不裁示 讓手下的人自己決定
但依職權來說
手下的人並沒有權限決定經費的部分
這樣的決行 不是叫手下的人去死嗎??
如果公務員全部照柯p的做法去做... 自行決定一堆小金額事項
柯p當權的時候還好
如果改天改朝換代
政風一查下來
一堆公務員不就全部都被辦瀆職??
作者: earlwu (惡爾)   2015-01-30 21:23:00
網軍
作者: onepiecefan (OPfan)   2015-01-30 21:23:00
7萬塊以下隨便一個科長都可以決行了..還要到市長不要笑死人了
作者: ray90910 (秋風夜雨)   2015-01-30 21:24:00
我是滿討厭這種責任都推給最高層 有些是明明自己可以決
作者: sa87a16   2015-01-30 21:24:00
公文流出,查到就掰掰囉
作者: yangch (秋天別來)   2015-01-30 21:24:00
局長死了嗎?秘書長死了嗎?
作者: sylvesterleo (希爾)   2015-01-30 21:24:00
崩潰者日記
作者: kenbbc12321 (留痕)   2015-01-30 21:24:00
不懂要問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24:00
這就叫長官要嘛就是做沒肩膀想卸責 要嘛就是沒常識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脫臼不是罪))   2015-01-30 21:24:00
你沒採購過逆 十萬以下各部會決行啦 發文只是告知
作者: sking (Roger)   2015-01-30 21:24:00
有分層負責就還好~~~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邊的地瓜)   2015-01-30 21:25:00
菜比巴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1-30 21:25:00
講這話 表示你根本不懂政府公務體系 授權分層執行的流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5-01-30 21:25:00
10萬以下能自行處理的當然自行處理,會給市長看的,想也
作者: skvis (乳房觀察家)   2015-01-30 21:25:00
不懂裝懂XD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1-30 21:25:00
分層決行,看來你不了解公務體系本就有這規定
作者: sa87a16   2015-01-30 21:25:00
應該是爛草莓,被電就想po出來拍拍,跟郝一樣愛哭哭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25:00
而且幾億元的事和七萬元的事搞不好根本不是同一個單位辦理
作者: elantree (Schick)   2015-01-30 21:25:00
7萬要寫「一堆公文」效率低落成這樣是哪個朝代的公務員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5-01-30 21:26:00
7萬元的差異 表示總價不是7萬 可能是幾十萬 才會要市長批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5-01-30 21:26:00
知道不是告知一下,就是內容不能自行處理。雖然對柯P可能
作者: tachibanadi ( )   2015-01-30 21:26:00
重點放在優先處理幾十億吧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26:00
柯P罵A單位說"小錢還上陳公文 怎不去管B單位幾億元的事?"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1-30 21:26:00
幾十萬也不用到市長
作者: Loki1230 (橘子)   2015-01-30 21:26:00
懂??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1-30 21:26:00
10萬內都沒肩膀負責 要簽到最上層的話 跟拉機沒兩樣 擾人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30 21:27:00
其實是7萬元的差異,不是7萬元的案子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27:00
這新聞看不出是為了什麼事 但是柯的標準只有金額大小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5-01-30 21:28:00
其實應該還是看%數,像追加都有一定趴數,可能真的只是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5-01-30 21:28:00
蹦潰喔~~~~~~~~~~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5-01-30 21:28:00
網軍快護駕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1-30 21:29:00
基本的分層負責準則本來就是先看金額大小
作者: gbid (松鼠)   2015-01-30 21:29:00
您們有看到整份公文內容嗎?7萬會簽到市長一定是有爭議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5-01-30 21:29:00
明哲保身的公務員來說,%數太大,不能絕對。不過對一個外
作者: oldmangoes (喝一杯憂鬱的咖啡)   2015-01-30 21:29:00
未看全貌 先別下定論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5-01-30 21:29:00
柯的意思是說,這種小事也要我決定嗎?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1-30 21:29:00
連看個幾行文都有問題…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29:00
柯粉要來囉~~~~~~~柯粉快護駕~~~~~~~
作者: orchidd (orchidd)   2015-01-30 21:30:00
ㄧ定有辦法寫金額的簽核權限
作者: gbid (松鼠)   2015-01-30 21:30:00
分層負責,太嚴重的公文,還是會往上呈核,誰敢亂決行
作者: Amadeus1008 (穿越幸福的大門)   2015-01-30 21:30:00
7萬小額為什麼要首長決行?
作者: jevin (帥到不行)   2015-01-30 21:31:00
如果柯夠滑溜 報承辦人來面報 罵一頓 再批個如擬就好了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31:00
阿柯只會嘴砲 不想負真正的責任也不想指示 所以就要兇阿
作者: orchidd (orchidd)   2015-01-30 21:31:00
應該是松菸案的關係
作者: amovie ( )   2015-01-30 21:32:00
7萬元寫一堆公文 看似很嚴謹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脫臼不是罪))   2015-01-30 21:32:00
呈核結果就是市長要該單位自己處理阿
作者: yauryo (喝郎)   2015-01-30 21:32:00
想卸責而已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32:00
同心會 違建 違停也都只會出張刻薄嘴要屬下解決 自己也沒
作者: amovie ( )   2015-01-30 21:33:00
公務員如果嚴謹 就不會有幾十億的問題發生了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33:00
提出什麼IQ157的睿智方案 虛張聲勢罷了
作者: lovpeace (杜鵑不啼 該當以何?)   2015-01-30 21:33:00
7萬要市長才能決行 來十個柯文哲也沒用
作者: sa87a16   2015-01-30 21:33:00
黨工上班囉,安安,有穿褲子嗎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5-01-30 21:34:00
你當過鍵盤市長嗎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34:00
柯粉 安安 現在公關公司一則算多少錢呀~?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脫臼不是罪))   2015-01-30 21:34:00
看不懂的是誰阿, 批示內容就是我讓你自己去做吧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35:00
有附晚餐便當嗎?半夜要值班嗎?帳號是隨機的嗎?辛苦囉!
作者: yamatolan ((下巴脫臼不是罪))   2015-01-30 21:35:00
出事也是拿這個批示說是長官要我依我職權處理的阿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30 21:35:00
你們是不是忘了一件事,要過局長才有可能到市長
作者: sa87a16   2015-01-30 21:35:00
你用鍵盤治國嗎,海水都退了,還不穿褲子。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30 21:36:00
這文是局長也覺得該讓市長知道的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01-30 21:36:00
比較擔心海水退了 你主子沒穿褲子 手腳已經幾乎要被看破囉
作者: amovie ( )   2015-01-30 21:37:00
哀 現在公務員嚴謹只能驗盤說嘴了 但沒人相信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5-01-30 21:44:00
其實是官員們怕事不敢自行決定,只好陳請 鈞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5-01-30 21:45:00
不用其實,本來就是這樣,底下人都怕柯,如果只是小案子怎可能讓柯看,上面有簽章都要負責任的,看那高雄氣爆就知道了,當時人沒概念,穿越箱涵只是小事,結果到現在出大事,就一個一個追,雖然市長大多沒責任。
作者: stussypoison (小馬~)   2015-01-30 21:52:00
一個一個講的好像自己很了政府運作,我快笑死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01-30 21:53:00
7萬元就要市長批...公務員是廢物嗎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5-01-30 21:58:00
你真的認為7萬塊要給直轄市長批是對?
作者: eemail (eemail)   2015-01-30 22:07:00
不是啦 這用醫療的方式講就是防衛性醫療 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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