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百元性侵男童稱性交易 遭起訴
2015年01月30日 19:23
黃筱珮
竹縣高姓男子2012年間見到鄰居11歲國小男童在公園玩耍,以100元為代價叫男童脫褲子
給他看,男童脫褲後,高男竟強行對男童肛交,導致男童疼痛不堪。事後男童跟就讀國中
的哥哥說被鄰居欺侮,屁股很痛,男童母親得知怒而報警。高男到案後辯稱是「性交易」
,但檢方認為高男利用男童年幼無知加以性侵,依妨害性主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高姓男子2012年間在竹縣頭前溪河濱公園,見就讀國5年級的鄰居男童,要男
童脫褲給他看,他會付100元給男童當零用錢。男童脫褲後,高男進一步摸男童生殖器,
並強行肛交得逞,事後付100元。
高男回家後,跟就讀國中的哥哥說「屁股很痛」,哥哥詢問下,男童抽噎說被欺侮的過程
。男童母親得知後怒而報警。
高男供稱,他是與男童性交易,並非性侵,也有付錢。不過檢方依據男童證詞「脫褲時不
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之後才知道」,認為高男利用男童年幼無知加以性侵,雖然給錢,是
屬於「封口」性質,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30004125-260402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