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站方態度不夠強硬,要是我當上站長,
我一定會把訟棍列為PTT不受歡迎人物,
來一個帳號就砍一個,來兩個砍一雙,
看訟棍創帳號快還是我手速快!
這邊再跟大家複習一次訟棍慣用手法:
1.註冊幾十個PTT帳號。
2.先開出分身一號去某個版發引戰文。
3.標題內容可以是......
『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超難看,一個印度人和老虎在打架而已』
『士林夜市的某家牛排超級難吃,女工讀生沒奶又沒氣質』
『馬英九才是王道,阿扁除了貪汙什麼都不會』
(以上全部都是舉例,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4.接著開出分身2.3.4.5號出來,在推文內謾罵分身1號,藉此炒熱氣氛。
5.鄉民路過看到那個多人在罵,就順手推一下文罵兩句。
『這部電影智商要夠高才看得懂』
『你好奧客唷』
『白癡馬迷』
(沒錯,你推這種程度的推文就會被告了)
6.大約2~8個月後,鄉民就會收到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書。
長這個樣子:
(我上次去信義分局做筆錄順便打卡當紀念)
7.網路訟棍在哪家警察局報案,不管你住在台灣的哪裡都得跑去那家警局作筆錄。
8.接著網路訟棍會寄信跟你提和解,和解金通常在1~3萬左右。
(據說有殺價的空間 XD )
9.如果你不肯和解,沒多久就會收到傳票。
長這個樣子:
(我當八卦版主被告六次了,持續增加中)
10.網路訟棍靠這種無差別攻擊,看看能不能告到.....
『路途遙遠的』『上班沒辦法請假的』『怕事怕麻煩的』『學生族群的家長願意和解』
這幾種類型很容易就願意跟他和解。
PS:我被告的理由是『在八卦版發公告提醒大家小心訟棍所以被告妨礙名譽』
新聞影片支援:http://www.youtube.com/watch?v=N_e9nh7XZ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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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收到傳票後,你們可以先打電話給事務官詢問,
如果你們想轉移開庭地點的話,寫信去申請即可,
(訟棍就是希望告到路途遙遠的,這樣才會願意跟他合解)
信件內容不需要固定格式,也不限定使用的紙張,
這是我的範本:
如果你們開庭日剛好有事,也可以寫信去延後,
這是我的請假範本: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切記!不要怕他,也不要輕易跟他和解,
因為這類型案件大部分都不會成案,
他只是要讓你們疲於奔波後自願跟他和解,
最後騙取和解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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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有被告過的八卦板主:
XXXXGAY、talk520、hateOnas、hiimlive、Mews
那陣子唯一逃過的八卦版主是seabox,海盒子快出來面對!
然後我今年又被告了,本周五要出庭,
這是傳票:
XD
===請禮貌推文,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