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還有人記得麥當勞爆炸案嗎?

作者: SaoirseH (沙織)   2015-02-01 19:08:14
※ 引述《YOYOGIVEME (認真!認真!認真!)》之銘言:
: 算是早期社會新聞連上好多天的頭條 社會人心惶惶...
: 八卦一下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件
: 民國81年算是小弟真正長住台北的開始
: 身上帶了幾千元 搭著普通車隻身晃到台北火車站
: 臨時在林森北路附近租了一間木板隔間的小房間(房東很爛)
: 由於知道身上的錢不久就會用完 所以很急著找工作
: 第一個工作做了10多天就沒作了 但老闆娘很好 還是給了我薪水
: 但還是要趕緊再找一個工作
: 於是接下來幾天 便每天早上醒來就買份中國時報或是聯合報(都會到近10點左右)
: 到林森北路跟南京東路的麥當勞邊吃早餐邊看分類廣告
: 一個一個看 邊看邊用筆先圈起來
: 選擇坐在廁所邊的桌子 因為大家較不願靠近廁所坐 有較大的空間可以翻報紙
: 累了就看人來人往(一直喜歡看陌生人的百態 對事後的工作有很大的助益)
: 有些有趣的畫面 或是引我注意的人物總會好奇多看幾眼
: 往往到了中午才會離去
: 有天外出找工作在6點多回來的時候
: 經過麥當勞看到裡面黑漆漆的一片 還以為是整修還是怎了
: 但仔細一看 有用黃拉條圍了起來
: 格天早上報紙一看(沒電視看 @@) 原來裡面發生了爆炸案
: 中午時忐忑的心始終平復不下來 因為仔細回想昨天我的確有注意到兩人蠻怪異的行

: 到底該不該跟警察說一下呢? 猶豫了半天 我拉起警戒繩往裡面走去
: 警察馬上過來說不可以走進來 我才一說出我的來意並把重點說了一遍後
: 不久中山分局的局長等人馬上就趕來了(我真的被嚇到 年紀還小@@)
: 又不久黑轎車就趕到 馬上把我載走 載往忠孝東路的專案小組那邊去(位在B1)
: 警察都對我相當客氣 但大陣仗著實把我嚇的不停小發抖
: 我的供詞之所以會被重視 且視為破案重點人證的原因
: 就在於媒體都還在猜測炸彈是那一種類型 又如何安放在廁所
: 我就告訴警方我前一早有注意到一高一矮的男子拿了一個塑膠袋的東西進去
: 但後來矮的先出來後 便拿著空塑膠袋趴在樓梯扶手上張望
: 因為警方還沒向媒體透露炸彈是當時算很先進的水銀引爆式炸彈
: 所以一人很難可以放置 我的供詞根本是直接的人證
: 所以警方就不斷的要我回想兩人的長相
: 但我說我對矮的那各比較有印象
: 因為他趴在外面 我跟他對忘了好多次(可能他心虛 所以跟我對望時特別謹慎)
: 於是那拿了許多可能的照片要我指認看看
: 一待就到了晚上 於是黑轎車又載我回麥當勞附近(我說我住附近)
: 警察千交代萬交代千萬別跟媒體說 因為怕案情曝光
: 沒想到接連幾天我都被黑轎車進進出出載往專案小組那
: 且又連續發生數起爆炸 甚至造成警察同仁死亡 頭版報導好多天 社會人心惶惶
: 而我是唯一的目擊者(唉...有點後悔出面)
: 由於都沒有指認出兇手 所以朝向沒前科的對象方向偵辦
: 連續幾天的最近案情進度 幾乎都是我的供詞
: 也有媒體數度硬偷闖進來想採訪我(報上稱關鍵證人)但沒成功
: 後來找來素描師 我仔細描述長相後 他畫出來再慢慢修改到我覺得像的地步
: 這張素描上遍隔天報紙頭條以及電視新聞頭條
: 我的壓力可想而知 署長甚至想要私下接見我 要我千萬幫忙 展出十足誠意
: 自從素描出來後 爆炸案似乎就不再發生
: 後來每找到嫌疑犯後
: 警察就帶我去埋伏偷看是不是他
: 又連續幾天的疲勞轟炸與社會的期望
: 忽然有一天早上在埋伏時 她們說抓到兇手了
: 格天警察就消失在我的眼前 且風光宣告破案
: 我事後一直說服自己 應該是我認錯人了
: 但案件至今 警方仍無法交代出一個光看課本的兇嫌
: 為何可以製造出當時台灣從未出現過的高科技技術水銀炸彈
: (私下警方也說技術純熟到連警方都很驚訝)
: 且為何兇嫌與公佈的照片很不像(但也有媒體硬是去分析哪裡像百分之幾 @@)
: 總之 已經15年了 這段塵封的往事 只能永遠存在我跟當初的專案小組心中...
帥哥 美女
各位主任、老師、同學
大家好
今天擼妹超想吃麥當勞的
下載app搞了半天
發現自己鄉下地方沒外送
實在有夠靠北
只好開始爬麥當勞的卦
爬著爬著突然發現了2007年的這篇酷文
內容實在是很優質
作者Yo桑也很認真的在寫文不豪洨
滿驚訝當時沒被推爆的
實在很想邀請大家看這篇文章
給yo桑愛的鼓勵預北北企
有沒有陳年八卦優文卻乏人問津的卦呢?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4-02-01 19:08:00
你考古幹嘛啦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2-01 19:09:00
都40幾歲了
作者: shvzrrsy (星馬豪)   2015-02-01 19:11:00
沒有買大送大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2-01 19:12:00
嗯?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5-02-01 19:14:00
這篇真的是八卦經典文
作者: kaibaseto   2015-02-01 19:19:00
痞子英雄?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5-02-01 19:20:00
考古 XD
作者: freedomshit   2015-02-01 19:24:00
考古但真八卦!
作者: nickli00 (悠悠閒)   2015-02-01 19:24:00
滿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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