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0806 (Cater)》之銘言:
> 為什麼每年都有這種白癡,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不識字嗎???
其實十多年來都是先發准考證再公布考場,
所以拿到准考證時「考場」欄都是空白的、要自己填;
而且同一間高中的同學被分到不同的考場也是有可能的,
像我自己就是這樣,我的高中高三這一屆就是被分在兩間不同學校,
但我們班同學都在同一間學校應考。
所以考前自己不查、道聽途說,或是自己不察、查閱時看錯考試地點,
前一天開放看考場又不去看,跑錯考場的風險就提高。
某年指考還是學測,臺北縣出現過更誇張的案例。概要如下:
(當時臺北縣還沒升格,所以用原地名。)
有一名考生在板橋中山國中找不到自己的考場,向駐場員警求助。
員警見他准考證上寫的考試地點是「中山國中」,
就騎警用重機載他直奔臺北中山國中,卻發現臺北中山國中根本沒設考場;
又向該年主辦學校查詢,才知道正確考場是在臺北縣的另一間學校,
便又把他載去正確的考場,結果及時趕到。
當時的電視新聞畫面有照到他在准考證上寫的「中山國中」,
但我不記得它有沒有說正確的考場在哪裡。
所以基本上,除非是身心障礙、或文化不利、或教育方式錯誤造成識字困難,
不然跑錯考場多半只能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