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B6 (VB)》之銘言:
: 蕭敬騰:藝人代言酒 並非鼓勵酒駕
: 2015-02-02 16:34:05 聯合報 記者許晉榮╱即時報導
: 「金曲歌王」蕭敬騰今天下午出席「2015墾丁春浪音樂節活動」,被問到有關台南市長賴清
: 德點名藝人最好不要代言酒品廣告,他幽默回應:「不是代言酒,就是提倡酒駕;不是代言
: 房子,就鼓勵炒房;也不是代言泡麵,就是叫人不要吃飯。」並說感謝長官對演藝圈的關心
: 。張震嶽則是大喊:「那乾脆禁酒好了!台灣是自由意志的國家,代言也是見仁見智。」
: MC HotDog則認為是兩碼子的事,與酒並無直接關係。
: ※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開車
: http://udn.com/news/story/8/682197
說真的 因為酒駕過多所以要禁止藝人代言酒類
這邏輯我實在還是想不通
而且這種"呼籲"的想法和邏輯(很多人強調是呼籲 好吧)
不就剛好跟這板上很反對的顏色一樣"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一樣嗎?
結果這時候反倒都能轉彎了 難不成其實你們和副總統都有親戚關係?
再說了 台灣目前至少還是實行自由民主且自由經濟的國家
你可以不要藝人代言酒啊 你編更多預算花更多錢把有影響力的藝人請來代言反酒駕嘛!
結果你反而說欸希望藝人要自動推掉不要代言
這想法和邏輯
不就剛好跟以前KMT政權或是中國一樣嗎..................
我認同藝人對社會的確有點示範作用
但是不代表這是給你推卸責任或是合理化酒駕用的保護傘欸
你可以喝酒 可以愛喝 喝到掛都沒關係 但就客觀和事實來說
喝酒和酒駕可是兩回事!
依照這種邏輯 因為紅燈會讓一些人闖紅燈出車禍 那我們把紅綠燈也拆了好了?
我只能說現在台灣表面上看起來是很自由很民主沒錯
但是一些基本的民主素養 像是就事論事啦之類的
台灣人還是跟不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