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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罪不可寬」葉世文遭求刑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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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合宜宅弊案,
檢察官當庭對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求刑六十一年,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行賄的遠雄總裁趙藤雄,雖自稱是被害人但也被求刑九年,
檢察官還引《康熙政要》十五卷「貪官之罪、斷不可寬」,
重批葉世文貪污惡行不可赦,全案將於三月二十日宣判。
趙藤雄昨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時,他稱有信心獲判無罪。
至於葉世文雖一再請求合議庭讓他交保返家過年,但庭訊結束後,仍遭還押看守所。
合宜宅索3千萬
葉世文被控擔任營建署長任內,利用林口A7、新竹眷改案、八德合宜宅案等土地開發案,
向遠雄等建設公司索賄得手二千八百一十一萬元,被依貪污等罪起訴。昨開庭時,
檢察官直指葉世文貪得無厭,一再向趙藤雄等人索賄。
檢察官還引用《康熙政要》十五卷:「別項人犯、尚可寬恕。貪官之罪、斷不可寬。」
直指葉挾著公務員身份索賄,要求法官重判「貪官」。
檢方並對葉世文求刑六十一年,趙藤雄三案各求刑三年,合計九年。
葉世文則辯稱,當時政府推動合宜宅時,希望廠商能共襄盛舉,他都依法審查完成招商;
至於新竹眷改案,根本毋須他同意或核可。
葉並反批「他們(指遠雄)不想付,還說我硬要,完全悖離事實」。
葉還說:「我可以體諒三人(趙、魏、蔡)為求無罪或減刑,才顛倒是非踐踏我的人格來卸責。」
趙:我被害無罪
趙藤雄則說:「我現在知道,委曲求全不能解決問題,拿錢給公務員也不是國民應有行為,
我是怕影響事業,我是被害人,請判我無罪。」
律師葉建廷也引用日本知名電影《鹹豬手事件簿》中,
法官對學生說:「不能以判決懲罰無罪的被告。」希望法官還趙清白。
全案辯論終結,訂下月二十日宣判。
檢方求刑內容
★葉世文/桃園縣前副縣長
.A7合宜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淡海新市鎮案,4案求刑57年,財產來源不明罪求刑4年,合計61年,併科罰金3千萬元
★趙藤雄/遠雄集團總裁
.A7合宜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案各求刑3年,合計9年,併科罰金50萬元
★魏春雄/遠雄集團前副總
.A7合宜宅、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案各求刑2年半,合計7年半,併科罰金50萬元
資料來源:庭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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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啦啦啦 大家都是被害人^.<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