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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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孟姓男子前年就讀大一時,在校僅因走路擦撞同學,竟抽出皮帶刀揮舞逞兇,還刺死
企圖勸架的吳姓學長,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8年4月,孟男上訴表示悔意請求輕判,
被害人父母請求加重改判,高等法院今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4月徒刑。
吳男弟弟代表父母出庭聆判,表示母親至今仍很傷心,哭到眼睛越來越小,不敢讓母親再
來法院。對於判決結果,吳男弟弟說:「我哥哥只是去勸架,就被殺了,這樣不是殺人是
什麼,難道我哥哥是自己跌倒死了嗎?拿刀捅腹部不算殺人嗎?我沒有什麼醫學知識,也
知道不能拿刀捅腹部,腹部是什麼地方,難道他不知道嗎?我覺得這就是殺人!」
判決指出,20歲孟男(在押)前年11月7日下午1時許,在校內走路擦撞一名別系男同學,
孟男不爽被對方回瞪,上前嗆聲並推撞對方引發扭打。孟男的吳姓學長經過見狀企圖拉開
2人勸架,孟男卻抽出藏在腰間皮帶頭的皮帶刀揮舞,除刺傷吵架同學,更刺死吳男。
孟男一審被依傷害罪與傷害致死罪合併判刑8年4月,允諾賠償吳男父母450萬元並已先支
付220萬元,上訴後更當庭向吳男父母哽咽道歉,但吳男父母仍請求重判,吳母難忍喪子
之痛,當庭放聲痛哭。(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