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作者: moneybuy   2015-02-03 13:25:48
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203/553403
北市孟姓男子前年就讀大一時,在校僅因走路擦撞同學,竟抽出皮帶刀揮舞逞兇,還刺死
企圖勸架的吳姓學長,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8年4月,孟男上訴表示悔意請求輕判,
被害人父母請求加重改判,高等法院今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4月徒刑。
吳男弟弟代表父母出庭聆判,表示母親至今仍很傷心,哭到眼睛越來越小,不敢讓母親再
來法院。對於判決結果,吳男弟弟說:「我哥哥只是去勸架,就被殺了,這樣不是殺人是
什麼,難道我哥哥是自己跌倒死了嗎?拿刀捅腹部不算殺人嗎?我沒有什麼醫學知識,也
知道不能拿刀捅腹部,腹部是什麼地方,難道他不知道嗎?我覺得這就是殺人!」
判決指出,20歲孟男(在押)前年11月7日下午1時許,在校內走路擦撞一名別系男同學,
孟男不爽被對方回瞪,上前嗆聲並推撞對方引發扭打。孟男的吳姓學長經過見狀企圖拉開
2人勸架,孟男卻抽出藏在腰間皮帶頭的皮帶刀揮舞,除刺傷吵架同學,更刺死吳男。
孟男一審被依傷害罪與傷害致死罪合併判刑8年4月,允諾賠償吳男父母450萬元並已先支
付220萬元,上訴後更當庭向吳男父母哽咽道歉,但吳男父母仍請求重判,吳母難忍喪子
之痛,當庭放聲痛哭。(黃哲民/台北報導)
作者: WeAntiTVBS   2015-02-03 13:26:00
東南科大 不意外 難怪半年後東海出了個鄭捷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2-03 13:27:00
乾脆來個當場衝上去刺兇手卻刺死勸架法官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2-03 13:28:00
東南科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2-03 13:28:00
為什麼不修法 蓄意殺人者 唯一死刑?PTT上一堆殺人者的新聞 確沒有一個被認為是不該被判死的
作者: tp950016   2015-02-03 13:29:00
幹 又是悔意
作者: eu3 (^^)   2015-02-03 13:29:00
靠北傷害致死可以判到武器徒刑 判8年…無期偏偏判一個幾乎是最低法定刑…重傷害都能判12年 殺人8年…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2-03 13:31:00
他在法院上是哭自己賠錢又掛前科好可憐 誰跟你哭懺悔的啊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15-02-03 13:32:00
判的真輕
作者: apple7433922 (業餘漂)   2015-02-03 13:32:00
真的鬼島
作者: ssnowing (雪巡)   2015-02-03 13:33:00
說真的 如果一間學校充滿牛鬼蛇神 就真的別去念了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5-02-03 13:33:00
公佈法官的名字才對
作者: b6byc (oopp)   2015-02-03 13:34:00
以為鬼島是叫假的嗎?
作者: ssnowing (雪巡)   2015-02-03 13:34:00
學歷又不算什麼 如果你小孩乖寶寶 那種人脈也只會害死他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5-02-03 13:34:00
還有才賠幾百萬 這啥銷法官
作者: tyifgee (pttnoob)   2015-02-03 13:35:00
鬼島啊 殺人有悔意就輕判喔喔啊
作者: O800092000 (漸升中醫診所)   2015-02-03 13:36:00
東南科大在新北喔 又是我們新北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3:36:00
以法律觀點本來就不算殺人罪...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03 13:37:00
台灣法官很奇怪 對正當防衛的要求冷靜思考 用最小手段
作者: theeht (DEN.)   2015-02-03 13:37:00
是我就先去斷他腳筋瞎他雙眼 還上訴個鬼?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03 13:38:00
像令狐沖 後發先至 不然隨便就吃防衛過當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3:38:00
已經先賠錢,法官可能就覺得有悔意了...不過才450萬
作者: eu3 (^^)   2015-02-03 13:39:00
不是殺人 也是重傷害致死啦 幹 法律觀點
作者: umaga1 (QQ)   2015-02-03 13:39:00
法官好誇張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2-03 13:40:00
可是對殺人者都很寬容 殺人不用腦 防衛一定要用
作者: o0991758566 (洨馬力)   2015-02-03 13:40:00
法官真的都是低能
作者: lepidoptera (油爆蹄膀拌著麵)   2015-02-03 13:41:00
我記得這新聞 勸架的真的很衰 被刺到動脈
作者: ssnowing (雪巡)   2015-02-03 13:41:00
以前450還有一層樓, 現在一條命450剩一間廁所, 可悲~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3:42:00
這事件的警示在,教導大家不關自己的事就不要管以後在路上看到車禍絕對不要去幫,有人被打不要去幫
作者: Heat13633 (老鼠賣大米)   2015-02-03 13:43:00
這法官搞啥 那我強爆丹佛女服務生 怒幹105是不是無罪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2-03 13:43:00
公親變事主,最後判決又那麼鳥,不要拿人生去賭
作者: eu3 (^^)   2015-02-03 13:46:00
這大概要判12年以上才比較好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02-03 13:46:00
到底皮帶刀是什麼東西
作者: Mieke (慟...)   2015-02-03 14:10:00
1.不要和解 2.要求超高額賠償金 和解了本來就會減刑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2-03 14:12:00
法律上定刑的構成要件已和民意完全不同了,到底是該修法?還是加強民眾的法制教育呢?
作者: sexygnome (沒道德有水準)   2015-02-03 14:19:00
277就規定十年以下啊,不然要判多久看錯,是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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