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作者: david75610   2015-02-03 14:22:02
※ 引述《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之銘言:
: ※ 引述《moneybuy ()》之銘言:
: : 刺死勸架學長不算殺人 家屬怒
: : apple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203/553403
: : 北市孟姓男子前年就讀大一時,在校僅因走路擦撞同學,竟抽出皮帶刀揮舞逞兇,還刺死
: : 企圖勸架的吳姓學長,一審被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8年4月,孟男上訴表示悔意請求輕判,
: : 被害人父母請求加重改判,高等法院今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4月徒刑。
: : 吳男弟弟代表父母出庭聆判,表示母親至今仍很傷心,哭到眼睛越來越小,不敢讓母親再
: : 來法院。對於判決結果,吳男弟弟說:「我哥哥只是去勸架,就被殺了,這樣不是殺人是
: : 什麼,難道我哥哥是自己跌倒死了嗎?拿刀捅腹部不算殺人嗎?我沒有什麼醫學知識,也
: : 知道不能拿刀捅腹部,腹部是什麼地方,難道他不知道嗎?我覺得這就是殺人!」
: : 判決指出,20歲孟男(在押)前年11月7日下午1時許,在校內走路擦撞一名別系男同學,
: : 孟男不爽被對方回瞪,上前嗆聲並推撞對方引發扭打。孟男的吳姓學長經過見狀企圖拉開
: : 2人勸架,孟男卻抽出藏在腰間皮帶頭的皮帶刀揮舞,除刺傷吵架同學,更刺死吳男。
: : 孟男一審被依傷害罪與傷害致死罪合併判刑8年4月,允諾賠償吳男父母450萬元並已先支
: : 付220萬元,上訴後更當庭向吳男父母哽咽道歉,但吳男父母仍請求重判,吳母難忍喪子
: : 之痛,當庭放聲痛哭。(黃哲民/台北報導)
: 我法律學得不夠好 我不知道拿刀刺腹部為啥會是傷害致死?
: 大家都知道拿刀刺腹部會死人啊 用刀刺腹部為啥主觀上沒殺人意圖
: 小弟感到有點奇怪 也難怪家屬會有這個疑問
: 以往傷害致死 比較多是虐待凌遲這種手段搞死人 或是你主觀上想傷害他
: 卻不小心傷害太重而死 但是現在看起來 拿刀插腹部的行為 主觀上就是要讓他死吧
: 應該主觀上不會有我只是想傷害他的肚子這種說法
: 所以我覺得有點奇怪 有沒有法律比較好的板友們能夠解答一下
: 拿刀插肚子 主觀上為啥推不到有殺人意圖呢??
摘錄判決書內容:(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1號判決)
本件被告與被害人吳旻鑫並非熟識之人,當日僅因被告與被
害人吳旻鑫之同行友人即告訴人吳歡學擦身後,吳歡學是否
回頭瞪向被告而起爭執,進而拉扯扭打,此據被告供明在卷
,核與證人李國瑋、李嘉恩、吳歡學、李佳融、楊晟君、黃
柏豪指證之衝突起因相符。觀諸被告因不滿遭吳歡學瞪視,
轉身拍掉其頭上帽子,進而發生徒手拉扯扭打之過程,尚難
認其動手之初有何意欲致死之殺人犯意。
顯見其事發突然。參諸被告刺擊被害人吳旻鑫致其受傷
倒地後,未繼續攻擊被害人,直至該校教官到場處理時仍留
在現場,並交付皮帶刀等情,業據證人即東南科大教官陸明
威證述明確(見偵查卷(二)第11 頁至第12頁、本院卷(一)第245
頁至第246 頁),是以被告該等反應,亦難認其對於致死結
果有所預見,而有何防禦、避責舉動。被告辯稱其本意僅在
嚇唬對方,並因緊張而在距離很近的情況下持刀揮刺,不確
定刺到的部位等語(見本院卷(一)第31頁),非無可採
復無證據足認被告有何意欲致死之目的,或其在前開突發
衝突中,主觀上有何致死預見,自難僅憑被害人吳旻鑫死亡
之結果,推認被告有何殺人故意。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2-03 14:25:00
馬上找到,速度真快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15-02-03 14:30:00
殺人意圖是兇手有沒有想讓被害人死亡 跟知不知道捅肚子會不會死是兩回事 家屬大概不能理解這點
作者: deugene05 (阿星)   2015-02-03 14:31:00
客觀上沒有殺人意思 但是主觀上我們不知道所以只要被告演一演就不會被判太重的刑 這就是台灣
作者: NCCUWETSLIP (政大濕滑)   2015-02-03 14:32:00
別說家屬了 大部分鄉民也覺得殺人就是要償命才是正義
作者: by0413 (誤會一場...)   2015-02-03 14:33:00
當初那一刀是不是想把人幹掉 也只有他自己之道而已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2-03 14:35:00
先問他幹麻帶刀來學校吧帶著刀走在學校 還跟人嗆聲 然後刺死人無殺人犯意
作者: risedance (思想貓)   2015-02-03 14:36:00
看看當時這貨的態度 http://imgur.com/4FNr2pf當年,鄉民挖到他一邊接受偵訊一邊玩FB調情,記者都看
作者: shigeno24 (L)   2015-02-03 14:36:00
私法正義
作者: risedance (思想貓)   2015-02-03 14:37:00
到了,法官看不到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2-03 14:37:00
皮帶刀要熱賣了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15-02-03 14:39:00
殺死人後毫不在乎 跟一開始有沒有想致人於死也是兩回事
作者: risedance (思想貓)   2015-02-03 14:40:00
確實是兩回事,但判最低刑度讓人遺憾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2-03 14:41:00
判最低刑度是因為家屬願意拿錢和解叫家屬不要拿錢阿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5-02-03 14:46:00
尚難認其動手之初有何意欲致死之殺人犯意。法官心證無殺人故意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2-03 15:17:00
他哪只有刺肚子 他刺了3個致命點耶(大腿、腹部、左後胸)大動脈、肝臟、心臟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2-03 16:19:00
法官大概是街霸的忠實讀者吧, 以為殺意會從背後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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