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設保留地送妹妹 遭課贈與稅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5-02-03 18:55:05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2)日表示,民眾將名下公共設施保留地送給妹妹,無法比照直系
血親間的贈與,免課贈與稅,因為兄弟姐妹都屬旁系血親關係,因此須將公設地列入贈與
總額,主動報繳贈與稅。
國稅局官員說,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
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換句話說,將公設地贈與給配偶、子女或孫子女,是不用課贈
與稅的。
南區國稅局近期查獲,民眾楊先生將名下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妹妹,而且並未報繳贈
與稅,要求楊先生補稅。一問之下,才發現原來是楊先生誤以為贈與公設地能比照農地,
無論是贈與給直系或旁系血親都能免稅,實際上稅法規定並非如此。
官員說,楊先生贈與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給妹妹,依照現行稅法規定,楊先生必須主動報
繳贈與稅;如果是贈與的是農地,則可將農地列入贈與總額,再在扣除額中以同額扣除的
方式,免除贈與農地時產生的贈與稅。
不過,國稅局官員也提醒,即使是直系血親之間的贈與可免稅,但直系血親之間如果不是
以贈與的方式移轉公設地,而是以訂約買賣形態,或是「先買賣、後贈與」的情形移轉公
設地,並不適用免課贈與稅的優惠規定。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贈與稅申報時,若有不熟稅捐法令規定,可電洽各地區國稅
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03000147-260205
作者: dWoWb (dWoWb)   2014-02-03 18:55:00
妹控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2-03 18:55:00
快醒醒 你沒有妹妹
作者: eegh (無語)   2014-02-03 18:55:00
原來你沒有妹妹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4-02-03 18:55:00
妹妹文滾啦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4-02-03 18:55:00
八卦板太多妹文了
作者: Rommel (都是愛莉不好)   2015-02-03 18:56:00
醒醒吧
作者: sionxp ( )   2015-02-03 18:56:00
要跟連戰 請教一下 如何不被課稅
作者: firelemon (魯魯修)   2015-02-03 18:57:00
醒醒吧 你沒有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2-03 19:00:00
這下妹妹,要補償哥哥了
作者: Hodou ( ̄︶ ̄)   2015-02-03 19:50:00
又是妹妹文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5-02-03 20:30:00
連新聞也在妹妹,給條生路好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