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妹控逼露奶 老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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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 03:07:53 聯合報 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37歲曹姓女子經營網路聊天室,她被控以廣告企業社名義徵才,實際上架設脫衣視訊網站找
未成年女子提供視訊服務。有視訊妹不滿曹女逼她們露奶賺錢才有業績,向警方檢舉,雄檢
偵結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警指出,曹姓女子和簡姓丈夫經營視訊網站,雇用10多名少女提供視訊服務,有受雇少女
向警方舉報,指曹女夫妻在她們工作的視訊房內裝監錄器,監聽和竊看她們工作時的情況,
且逼她們露奶衝業績才有獎金,否則會嚴苛扣薪水。
警方指出,曹女經營的視訊聊天室以「敢脫敢玩」闖出名號,網友只要購買點數,就可從視
訊網站看見視訊女郎脫衣、裸露私處等畫面。
曹姓女子表示自己只是提供平台供網友和少女聊天,每個小姐都在獨立包廂內和客人視訊。
曹女表示,旗下小姐月薪2萬2千元,全勤2萬5千元,一個月休4天還有病假和事假,每天上
班七個半小時,自己沒有用恐嚇或脅迫方式強逼她們脫衣。
檢舉少女指控曹女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和妨害風化等罪,但檢方偵查後認為警方提出的事證
並沒有裸露等畫面,且曹女有發薪水給旗下員工,雇主以薪資為誘因要求員工達成一定績效
合理,員工如果不滿可以另尋出路,不能因為雇主付的薪資比較少就認定雇主有加害員工的
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