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這種事情
我就是其中的一個案例
因為房屋真的很舊 (阿公丟給我的)
然後房客已經租了快10年 然後租金也5年沒有調整
雖然這8年房價漲了1倍吧
然後就莫名其妙被收到了
所有的房屋都是法院公證 租金都是匯款紀錄 而且人家是商號 要報稅的
然後就莫名其妙收到這種鬼玩意
而且完全沒有任何的證據就指控我低報
至於為何願意便宜租?
因為租金一直依照10年前的合約
而房客很熟 每兩年只要固定去法院公證 然後每個約會主動匯款到帳戶
然後從來沒遲交過 而且房屋的修繕也做得很好(我完全不管)
那我實在找不到理由去漲租金
而且房屋成本對我來說是0 租金收入也不是收入的大宗
就這樣持續下去
不過敗國稅局的德政
我收到後 立刻把稅單轉寄給房客 明年就漲租金 因為國稅局認定我
租得太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