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同一法官 上回放走富味鄉
詹智淵、黃任膺╱綜合報導】彰化地院合議庭昨再度裁定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重金交
保,再次引起民眾撻伐,合議庭審判長吳永梁昨特意在庭上花了近十分鐘,批評上次交保
媒體偏頗報導,對法官形成壓力。巧合的是,吳也是富味鄉混油案的審判長,該案一審判
決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緩刑,當時同樣引發社會譁然,而富味鄉案辯護律師羅豐胤,這
次也擔任魏應充的律師。
盼外界就事論事
審理頂新案的合議庭法官是審判長吳永梁、受命法官呂美玲及陪席法官張琇涵,吳永梁最
資深。吳昨在庭中向旁聽媒體說,上次裁定交保結果出爐,外界對法官一片批判,媒體偏
頗報導,對法官形成莫大壓力,法官是法律執行者,視審判進度做出決定,「身為法律人
,不可棄守法律的堅持,如果棄守,還能維護正義?」「法官可以接受批評、深切檢討,
但希望外界就事論事」。
吳永梁說到激動處還反問,如果有一天媒體成為被告,會如何看待?希望輿論要公正、客
觀報導,共同追求法治社會的正面發展。吳說完後,律師團與被告響起掌聲,蒞庭的檢察
官也有人鼓掌。
法界人士透露,吳永梁學養不錯,目前在東海大學任教,審案時較不苟言笑,有時會訓斥
被告,其審案堅持就法論法,但也因此會拘泥條文,忽略法律立法精神,有時會做出較令
人「敬佩」的見解及判決,「可說勇氣十足!」
彰化地院庭長李進清表示,尊重法官見解。至於評議過程中三法官是否意見分歧?他不便
表示意見。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指,法官、審判長一旦做出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判決,難免會
受各界非議,這在國內外都很常見。媒體報導事實真相,法官就法論法,本就不該受其他
因素干擾,但在執行公務場合抒發情緒或訴苦說教,「實在不適當!」
記協反罵別牽拖
台灣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說,魏應充能否交保可受公評,媒體有報導、評論的責任和權利
,是在新聞自由範圍內執行職權,審判長如何判是依法行使職權,若審判會受媒體影響,
只顯示沒有專業素養,「不要把審判的結果牽拖媒體!」
頂新合議庭三法官小檔案】審判長吳永梁
年齡:約40歲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
經歷:司法官第43期曾任銀行法務
審過大案:富味鄉混油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204/3636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