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叔以前對於同性戀的態度是這樣的,也就是跟現今廣大的鄉民差不多
「反正他們愛結婚就去結啊,關我屁事。也許他們覺得結了婚之後,手牽手去
賣場買晚餐才不會被歧視。或者結了婚之後才能光明正大地去麥當勞買薯條」
一直以來都是是不關己,己不操心的地步。
但這議題去年被拿出來炒得火熱,後來有些人拋出了一個惡魔般的禁忌議題
叫做「多元成家」。魯叔我聽了之後,回家深思一番,不自覺的毛骨悚然起來。
進而讓我徹底反對同志婚姻。
多元成家的概念是什麼?就是打破現今結婚必須是一男一女的限制。
乍看之下還好,仔細一想好像不太對啊。
既然結婚不限定一男一女,這個框架可以這樣輕易被打破,
以後是不是也可以變成一男十女,或者十男一女結婚?甚至五五男六六女的巨型婚禮
都可以打破一男一女的限制,那好像也沒有必要嚴格限制只能兩人結婚啊。
更何況同志結婚的主要出發點是什麼?因為同志因為彼此相愛不能限制他們結婚。
靠邀,那難道我不能一次愛五個女人,順便雙插頭愛十個男人嗎?
只要我們N多人彼此相愛,為什麼限定我只能娶一個(嫁一個),這太不合理啦!
沒道理規定我一次只能愛一個人吧???
如果有愛就能結婚,那我超博愛的,長得帥屌又大,財產還跟國民黨一樣多,
是不是就能同時結一百次婚?一次娶一百個老婆或者嫁一百個老公。
第二個問題,如果彼此有愛就能結婚,那為啥爸爸不能娶女兒,奶奶不能嫁孫子?
不能生育的同性戀都可以結婚了,那爸爸娶女兒,然後終生不生育(或者結紮)就行了吧
別拿道德倫理來反駁,道德跟倫理標準都是隨時間改變的。
更何況同志婚姻也不見得多符合現今社會期待的倫理觀感。
當然啦,如果今天我她媽條件真的那麼好,我也就不會出來反對了,
還會希望快點通過這法案,好讓我成立後宮。(小表妹等等我啊啊啊啊...)
可惜我就只是個超級魯蛇,本來就已經很難討到老婆了,
多元法案要是通過,以後真的搞成可以任意多人結婚制度,
那豈不是變成有錢人娶一票,而魯蛇們都要絕子絕孫了嗎?
所以我堅決反對多元成家。我們必須在門口守住堅定的一夫一妻制。
為現行的婚姻制度把關,決不允許理念的動搖與偷渡。
請問有沒有多元成家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