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巴士大叔是之前和華航吵很大的一位前機師
他的故事剛好跟上兩個熱門話題:
1.華航罷工
2.飛安事故
之前搜尋網路巴士大叔還會有他的部落格,可是最近關掉了
主要介紹如下: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218870
挺一個失業但不失志的飛機師甘國秀
前中華航空機長甘國秀因揭發該公司機修維護草率馬虎, 不合規定, 有嚴重飛行安全的顧
慮, 多次向公司提出建議, 不受理會, 反遭到華航高階層管理人員紀律檢討並設計予以解
僱.
甘機長孤軍奮鬥, 除了向法院申訴, 並自設部落格, 將真相公佈於大家.
目前很多連結死翹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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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http://laurel.flyace.net/?p=69
華航機師甘國秀案
甘國秀原為華航公司機師,因為在華航飛機飛行前安全檢查發現有瑕疵,包括機翼出現腐
蝕冒泡、6公分的螺栓掉落到引擎進氣口、機身蓋板出現鏽蝕等情形,並拍照存證。由於
這是機長於執勤時需遵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中所定的法定文件,包括「最低裝
備需求手冊(MEL)」、「外形差異手冊(CDL)」以及「航務手冊(FOM)」等,均為經民
航局核准之法規命令。而甘國秀身為機長,即應就該航次之飛航安全負責,並經由執行機
外檢查複查飛機及審閱修護紀錄本(TLB)及航機缺點延遲改正修護紀錄本(DD Log)確認是
否合於簽放規定,若無缺點方能簽署放行。但若就任何飛機上可見損壞或異常現象,需就
事實有無為記載於TLB,而修護人員的職責就是修護飛機,若飛機飛航前存有任何缺點,
機務應於機長抵達航機前即發現改正或測量確認是否可以放行,若是等到機長抵達航機執
行機外檢查才發現缺點,再由機長按規定將所見之缺點登載於TLB後,機務再行檢查或修
理,很難不造成延遲。但甘國秀因認為機務人員並未依據法規命令進行應有的檢查,擔心
發生嚴重飛航事故,而對維護人員提出刑事告訴。而華航公司竟以甘國秀係故意為不必要
之記載,造成飛機航班因而經常延誤,造成公司損失,故召開內部調查聽證會議,決議以
基於公司管理、飛安考量,暫時調整其任務配合刑事告訴案件之調查,而將其飛行任務改
為辦公室任務,並須比照地勤員工刷卡上下班,仍依其飛航組員原有工資(除美金旅費及
超時飛航加給之外)給付。由於甘國秀未到任新職,華航公司遂以其有連續曠職三日之情
形,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將其解僱,其後並依據其雙方合約之規定,向甘國
秀起訴要求賠償違約金即訓練費用等金額,並該案判決前,假扣押甘國秀名下所有資產。
甘國秀為此提起給付資遣費之訴訟
法官認為依華航之具有工作規則性質之航務手冊、駕駛員受雇手冊,機師任務包括辦公室
任務;又甘國秀與維修部門人員就各該維修標準確實存在認知上之不同,又有提出刑事告
訴,告訴內容與維修業務有關,基於其營運管理上之必要,自需避免甘國秀因執行飛航任
務繼續與維修部門人員發生更多歧異甚至爭執;又因甘國秀飛航地點在國外,為使其能配
合上開告訴案件之刑事偵查,因而於審查會決議,暫時變動甘國秀之飛航任務,取消原已
排定之飛行班表,應認是基於經營管理上之必要。因此,華航公司因甘國秀未到任新職而
有連續曠職三日之情形,予以解僱,為有理由。
檢討
空難的發生與交通事故比起來,其比率確實很低,但是ㄧ旦發生,往往就是ㄧ場很大的災
難,桃園空難、千島湖空難、澎湖空難等,都是死傷人數眾多而讓人印象深刻的案件,難
道這些災難的發生,都無法讓我們更加警惕,了解飛安問題的重要性嗎?甘國秀的行為只
不過是在遵循法規程序下,盡其維護飛航安全的職責,有錯嗎?難道這個社會就是要在發
生下ㄧ次重大的空難,才會回頭重視飛安問題?然後又在新聞熱度降溫後,繼續忽視其重
要性?其實甘國秀可以不用這麼做的,他可以跟大家一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祈禱
這次飛行可以安全回來就好,但如果大家都是這樣因循苟且,空難的發生,只是一次比一
次嚴重而已。但是甘國秀就因為這樣遭華航解雇,除了喪失收入的來源,還遭華航公司追
討違約金,全家生活陷入困頓,伸張正義的人反遭不正義的對待,對他來說,即使將來還
他正義,但這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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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之前看到的是滿多甘國秀被華航迫害的故事
我想大概飛航版滿多花行的八卦可爆吧?
有魅有巴士大叔和華航飛安的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