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網路言論 陸頒暱稱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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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5 02:35:54 聯合報 記者陳君碩/綜合報導
大陸網信辦昨發布「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對各類在網上註冊的帳號暱稱、頭
像和簡介全加以規範,要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需按照「後台實名,前台
自願」原則,大陸網路言論自由空間再受緊縮。
新華網報導,大陸國家網信辦昨表示,大陸網民規模世界第一,充斥十大亂象,包括假冒
黨政機關帳號誤導大眾、假冒外國元首或媒體發布假資訊、帳號和頭像包含色情、暴恐等
違背社會公德的內容、簡介公然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等。
昨發布的「互聯網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要求,資訊服務提供者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使用者在帳號名稱、頭像和簡介等註冊資訊中不得出現違法和不良資訊,對含有違法和不
良資訊的,不予註冊。
「規定」要求使用者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原則,以真實身分資訊認證後註冊帳號
,並承諾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
風尚和資訊真實性等七條底線。
此外也明文規定,任何帳號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
統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不得破壞民族團結、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謠言、破壞
社會穩定等。若違反規定,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限期改正、暫停使用、註銷登記等措施。
大陸網信辦去年八月才公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微信十條
),要求個人微信公共帳號不得發布或轉載時政類新聞,昨發布針對帳號名稱的規定,被
陸媒稱為「暱稱十條」,紐約時報評論,此舉意味中共加強嚴控言論自由和網路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