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0958322080 (Tidus)》之銘言:
: 新聞稿
: 台電用過核燃料選擇乾貯方式與研究報告結論相符
: o佈日期:2015/02/05
: 針對立法委員田秋堇今偕同宜蘭人文基金會顧問賀立維召開記者會,指稱台電無視美國國家實驗室建議,選擇既貴又較不安全的乾貯?台電回應表示,根據民國76年10月台電委託美國太平洋西北國家實驗室完成之「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管理計畫」研究報告,在第7章的結論,建議若採集中貯存,則水池貯存成本較低,若採行於各電廠內興建貯存設施,則混凝土護箱成本較低,請賀先生不要拿第2章的內容斷章取義混淆視聽。
: 台電表示,考量我國各核電廠用過核燃料池貯存狀況,運輸的條件及經濟成本等因素,因此採行在各核能電廠內貯存,就該貯存型態而言,以選用混凝土護箱(silo)的成本最低。針對乾貯的安全性,美國自1986年啟用至今,不論是設置於海邊或內陸的乾貯設施,均未發生放射性物質外釋的情況,該國去(103)年最新法規進一步允許乾貯年限延長至160年以上,可做到安全無虞。且我國乾貯設施係引進美國設計,根據原能會邀集各領域專家的審查通過之安全分析報告顯示,乾貯設施的設計不論是遭遇異常狀況、事故或天災等各種保守假設條件下,均無放射性物質外釋之虞。
: 台電強調,截至102年12月止,經查世界上運轉中的乾式貯存設施共計124座,分布於歐洲、美洲、亞洲及非洲等22個國家,2000年後國際上僅有1座濕式貯存設施建置,位於中國大陸甘肅。台電公司規劃興建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設施之作為,既符合「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管理計畫」研究報告之結論,又符合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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