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修4法 迫企業加薪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07000023-260202
2015年02月07日 04:10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為敦促獲利企業為員工加薪,國民黨黨鞭賴士葆昨(6)日表示,國民黨團將提出公司法、
工廠法、勞動基準法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四大配套,強制企業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年度盈餘
一定比例應分配給勞工,違者可處最高500萬罰鍰。
政府一再道德勸說企業為員工加薪,但部分業者仍不動如山,有的則是加薪幅度與公司獲利
不成正比。國民黨政策昨天邀集經濟部長鄧振中、勞動部長陳雄文等人舉行「企業獲利,員
工先加薪」公聽會,研商如何修法讓企業願意吐出部分利潤給員工。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指出,歐美各國對於勞工參與企業財務的模式區大致可分成「利
潤分享計畫」、「勞工持股計畫」大兩類,對勞工相對有保障。但台灣只規定盈餘要分配給
股東,應更進一步要求分享利潤給勞工。
企業盈餘 多只分配給股東
他說,現行法令其實已明訂企業經營須利潤分享,包括公司法、工廠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以及勞基法都有相關規定,但在實際運用時,卻常因盈餘分配缺乏公開透明機制,且大多
只分配給股東而非全體員工,導致基層員工得不到實質幫助。
國民黨團研擬祭出棍子和胡蘿蔔,為鼓勵企業幫員工加薪,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增訂投資
於員工上的支出,可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條文,這部分已完成初審,但因朝野
對抵減幅度有異見,仍需進行朝野協商。
所得分配不均 持續惡化
賴士葆表示,此次公聽會呼籲的修法重點,主要在於強制公司和相關的企業章程,應明定年
度盈餘之一定比例為員工增加酬勞,如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公平考量員工年資、薪資、績
效等因素,提出具體計畫,違者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鄧振中表示,近年GDP的分配中,營業盈餘占比持續增高,勞動報酬占比卻有下降趨勢,顯
示所得分配不均現象持續惡化,他同意在公司法部分,要有獎酬工具,讓企業分配獲利給員
工,但分配成數仍應該訂在公司的章程,以免影響公司的經營自主。
陳雄文則指出,企業近20年來獲利幅度成長3%,政府又提供企業再投資可以免稅的優惠,
造成企業過度投資汰換還不需要淘汰的設備,應該要用來為員工加薪。
與會的前立委沈富雄也提醒,對企業盈餘分配的執行進行裁罰,會遭致違反自由市場法則的
質疑。不過現場透過網路收看的網友則揚言,「剩下的就交給婉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