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民黨修4法 迫企業加薪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5-02-07 15:31:26
※ 引述《TWOOOOOOOOOO (給妳2億)》之銘言:
: 國民黨修4法 迫企業加薪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07000023-260202
: 2015年02月07日 04:10
: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 為敦促獲利企業為員工加薪,國民黨黨鞭賴士葆昨(6)日表示,國民黨團將提出公司法、
: 工廠法、勞動基準法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四大配套,強制企業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年度盈餘
: 一定比例應分配給勞工,違者可處最高500萬罰鍰。
(恕刪)
: 陳雄文則指出,企業近20年來獲利幅度成長3%,政府又提供企業再投資可以免稅的優惠,
: 造成企業過度投資汰換還不需要淘汰的設備,應該要用來為員工加薪。
: 與會的前立委沈富雄也提醒,對企業盈餘分配的執行進行裁罰,會遭致違反自由市場法則的
: 質疑。不過現場透過網路收看的網友則揚言,「剩下的就交給婉君處理」。
以下為本魯對不可測的未來進行胡思亂想,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以小企業為例,
很多人都聽過,有些公司有「A、B帳」或「內、外帳」
依法分配盈餘,當然是要用「外帳」分配囉 .......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當然,員工還是拿不到多少錢
以中型企業為例,
老闆宣布:今年業績獎金減半,改按「OO法規定」公司年度盈餘比例分配
底薪改為6000,績效責任額折算業績未達者由公司補足基本工資、次月資遣
員工:唉....變相減薪
以大型企業為例,
人 資:因應「OO法」,人員薪資結構重新調整
員工A:高薪的倒楣 .....,以前小組績效責任制拚獎金,現在還要背著其他爛單位衝
員工B:在大公司領基本工資的,這次多了個年度盈餘比例分配,有賺到了
(反正不可能更低了)
小結:企業會算進營運成本中的
人力資源是供需問題,立法分配公司盈餘,可能讓狀況更「複雜」
作者: mayjan   2015-02-07 15:36:00
我如果是企業 也一定會想辦法鑽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魯叔)   2015-02-07 16: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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