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肥在下午難得看到捐血車
當下馬上以肥宅的小躍步跳跳跳進車內
護士小姐詢問問題我都如實回答
沒料到最後她補了一句:「你確定你不是gay齁」
當下我就怒了!!!
有誰規定肥宅就不能留超短平頭、不能穿A&F的衣服+超緊牛仔褲了?
這樣打扮就被認為是gay 氣死我了
不過阿宅也覺得好奇
為什麼甲甲就不能捐血
之前在版上看到有個鄉民的論述說
其實甲甲並不是造成AIDS的主因
真正的高危險群是那些濫交的人(不論異性或同性戀)
阿肥想想也蠻有道理的
如此一來 這樣的法令規定算不算歧視、有沒有違憲?
有沒有甲甲不能捐血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