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一、一堆三噸半,是因為3.5 一般駕照就能開
3.5以上要考大車駕照,所以一般人都買3.5,因為這法規,
導致所有的 3.5 都有 7噸的骨架,不然沒人要買,買來只能載一噸,誰要
重點二,我家有 1.1 1.2 3.5 7.7 ,為什麼買7.7 ,因為貨太長,3.5載很危險
重點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2項第4款規定:
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1公里內路段,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服
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過磅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
幣1萬元罰鍰,並得強制其過磅。另載重車輛超過核定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
按超載分級處罰。
意指,理論上貨車載重,通通要過磅,可想而知,3.5以下通通過磅的話,塞死了
所以一般以大貨車為主,但是警察攔檢時,一樣要過,3.5可以說,絕對超重
所以我家的3.5上高速,絕對不經過有地磅的點,一定要繞。
超重一噸加罰 1000,沒人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