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馬執政6年 雙北房價所得比倍增
2015-02-07
北市房價所得比最高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公布,去年第三季全國房價所得比八.三
九倍、貸款負擔率三十五.五六%,較上季增加○.○五倍及○.二一個百分
點,以北市房價所得比十五.一九倍最高。馬政府執政以來,北市房價所得比
由二○○八年的八.五七倍攀升至二○一四年第三季的十五.一九倍,購屋痛
苦大幅加重。
根據內政部資料,去年第三季六都房價所得比與貸款負擔率均加重,且雙北市
持續處於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程度。北市房價所得比十五.一九倍、貸款負擔率
六十四.三六%,較上季加重○.九三倍、三.九九個百分點,等於近六成五
的可支配所得拿去支付房貸;新北市房價所得比十二.八一倍、貸款負擔率五
十四.三%,加重○.○一倍及○.○六個百分點。
至於房價負擔能力最高縣市,則是屏東縣與基隆市,房價所得比分別為四.七
六倍、五.二一倍,貸款負擔率分別為十二.一九%、二十二.一%,購屋壓
力僅約北市的三分之一。
二十個縣市中,台中市、澎湖縣、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彰化縣及桃園市
屬於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程度,其餘十一縣市屬於可合理負擔程度。
購屋痛苦指標 一路暴衝
不過,馬政府執政以來,房價所得比、貸款負擔率兩項購屋痛苦指標可用一路
暴衝形容,尤其北市購屋最痛苦,房價所得比及貸款負擔率,由二○○八年的
八.五七倍、三十九.一五%攀升至二○一四年第三季的十五.一九倍、六十
四.三六%。
全國購屋痛苦幅度雖不如北市,但也加重不少,二○○八年全國房價所得比、
貸款負擔率為六.○九倍及二十七.八一%,二○一四年第三季為八.三九倍
及三十五.五六%,購屋痛苦也加重。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認為,近七年來房價所得比大幅攀升,主要是房
價飆漲,所得卻倒退;此外,政府大幅調降遺贈稅、營所稅等,吸引資金回流
,卻無投資管道,便全數灌入房地產,房價才會不斷拉高。
德明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分析,二○○二至二○○七年,雖然房價起漲,但
因當時薪資仍持續成長,還能維持房價與所得的差距;但二○○八至二○一○
年,因遺贈稅調降吸引熱錢回台,加上長期低利率,房價開始飆漲,此時卻面
臨薪資凍漲問題,大幅拉開房價與所得的差距。
完整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54081
備註:
其實這篇文章切的時間點是 2008 年,那個時候台北市房價已經漲過一波了;
所以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是八倍半,看起來比全國六倍還多。
如果你去看更早一點的時間點,大約在 2002 年(馬市長/扁總統任內),
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是六倍,而台北縣也是六倍,
後來的六都在當時全部都是五~六倍,差距不大。
當然,這並不是說以前台北市的房價沒有比其他縣市高,
而是原本台北市民工作六年可以在台北市買房子,
而其他縣市也都是五、六年就可以買到房子。
馬市長第二任任期的尾端,台北市房價已經漲過一波,
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從六倍正式站上八倍有餘,創當時的歷史新高。
歷史上台灣房價有三次大漲價,
第一次是民國六十年代初(第一次石油危機),
第二次是民國六十年代末(第二次石油危機),
第三次是民國七十年代末(台股站上一萬兩千點那次)。
不曉得馬市長是不是因為經歷過第三次房價狂飆期,
對當時的社會氛圍印象太深刻了,無法片刻忘懷,
所以上任之後努力再重現當時的「榮景」?
1980 年代末期台北房市股市超級大上漲的景況,
可能要請有經歷過的資深鄉民來講解了。
現在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已經站上十五倍,達到了 15.19 之多。
原本台北市也有工作六年買得起房子的時期!現在要工作十五年才買得起了。
馬政府沒把經濟弄好,不過的確是成功達成了全世界第一高的房價。
順帶一提,國際上常用的房價所得比分級方式,
三倍以下:可負擔。
三~四倍:可勉強負擔。
四~五倍:負擔嚴重。
五倍以上:負擔極度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