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56 (國境汁男)
2015-02-08 23:30:43※ 引述《tenshoufly (tenshou)》之銘言:
: 在國道內線就算你開200公里一直占用你還是路隊長,國道內線明明規定
: 好就是超車專用道, 除非塞車或意外就是不能長期占用,台灣人就是很多自
: 已是的白癡以為自己開的快就一直佔用內線.
我以為鍵盤駕駛只佔一點點而已
沒想到這樣看起來人數還真驚人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2&p=134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
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
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
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
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
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
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
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
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請問台灣哪條國道時速上限是200km/hr的?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5-02-08 23:32:00你不懂啦 沒警察沒測速時速就是無上限
作者:
qooqoogb (V-Force)
2015-02-08 23:33:00問題就是 台灣道路會堵住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5-02-08 23:33:00事實就是只要你符合速限就沒問題 想超車自己想辦法
我記得以前戰過 只要內車道就算對方超速 你也要乖乖讓
作者:
qooqoogb (V-Force)
2015-02-08 23:34:00連道路暢通保持在最高速限 很多人都做不到了
作者:
AnXD (一笑啊哈哈哈)
2015-02-08 23:35:00推找法規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8 23:35:00酸民的態度就是我超速根本不重要,你檔到我就是你不對
作者:
kyo2001 (匠大雄)
2015-02-08 23:36:00如果後面沒車根本沒有路隊長的問題...
超速還敢跟談什麼法條 內側就是超車道的 酸民鍵盤開車
作者:
KillerG (殺手G)
2015-02-08 23:40:00擋在超車道本來就不對 我超速我的事 有種你檢舉我XD你占用內車道就換我檢舉你 嘿嘿有辦法來舉證我超速阿 顆顆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2-08 23:41:00你超速自己想辦法鑽阿,別人依規定駕駛幹嘛理你
作者: Anvec (鄉民) 2015-02-08 23:41:00
開到速限 你檢舉也沒用呀
作者: neoks111 2015-02-08 23:43:00
佔內車道 最重要是看後照鏡 跟車速沒關 懂得退讓
你不懂鍵盤車神的概念考駕照就有這題了 看得出來一堆沒考過的
開到速限要被檢舉XD 快去檢舉看誰會理你 鍵盤檢舉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2-08 23:48:00等我定速110被開罰單後再說 其他都多講的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5-02-08 23:52:00文章代碼(AID): #1JaPSszk (Road) 大家可以去看看
檢舉要證明佔內車道的沒開到最高限速檢舉才可能成立之前佔內車道被開單的新聞都是低於最高限速10公里以上
會被嗆當然是因為你堵塞車道 像是全線並排也就是說 後面的人要超你 你就算堵塞行車好嗎法條要從前面讀過來 不是看到一句見獵心喜得 就是告訴你 如果沒有人要超 你當然可以一直開在裡面有人要超車 抱歉 你就是要讓開 裡面那條路權是超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