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述《j791126x (.....)》之銘言:
: 推 OoJudyoO: 早就該羈押了 02/08 20:22
: : 地方制度法 第51條
: : 第 51 條
: :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 在會
: : 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同 意,不得逮捕或拘
: : 禁。
: : 別傻了
: : 不能押
這也難怪李全教一直要開臨時會
一直想要會期不中斷阿...
順便問一下
當初李全教用什麼理由要開臨時會?
很好奇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