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志龍︰司法對抗貪瀆 救台灣競爭力

作者: MafuyuShiina (椎名真冬)   2015-02-09 09:19:13
陳志龍︰司法對抗貪瀆 救台灣競爭力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對聯合開發與委外經營(BOT)案展開系統的對抗,台大法律學
院刑法教授陳志龍指出,大家以為只有黑心商人,也以為黑心商人最壞,這錯了。其實,
黑心商人是老二,行政機關才是老大,沒有官員貪瀆就不可能有鉅型經濟犯罪。司法不應
置身事外,要勇敢站出來。
無人民授權、議會監督 BOT有觸法之虞
問:你如何看待柯P要清查的五大案?
陳志龍:我多年研究財經犯罪,歐美、尤其德國這方面的研究相當多。主要在於權力分立
,司法機關要獨立及有作為。以人體為喻,有紅血球、白血球與外來的病毒,公權力機關
設置了猶如白血球的對抗病毒系統,如政風、調查局、檢察官、法院、監察院,但是效能
不彰,有時形同虛設,這才是當前最嚴重的問題。之所以無法落實,在於牽涉到四條路線
的綜效:第一是行政調查;第二是議會監督;其三是司法調查偵查;第四是媒體與公民的
透明化與監督,這四者必須同時並行,缺一不可,從而亦可迫使司法系統不應置身事外。
但是BOT案卻把議會與人民整個排除在外,由縣市政府與廠商進行契約的行為,這是錯
的。因為這些財產是人民的,政府官員並沒有得到人民授權並接受議會監督,它便不具正
當性。故而就本質言,此種BOT顯有觸法之虞,在民主國家,其涉及行政權力濫用,人
民當然可以認為其自始無效,而不是撤銷或解除契約的問題。
司法系統正常化 才是民主法治的關鍵
第一,從歷史來看,一九八○年代發生了餿水油事件,媒體報導了,議會有監督,行政機
關也展開調查,可是功敗垂成於司法系統,他們抓小放大,於是製餿水油大咖潛逃大陸,
因此有了經驗,知道台灣的司法不會徹查,這樣的習性沿襲到現在,因此真正的問題在司
法。就有如對抗病毒,若投抗生素中斷,後果堪慮。對於這麼重大的社會矚目案子,其實
可以辦,卻辦得不徹底。司法似有怠惰或被操控之虞,對小案固然公正獨立,但對大案卻
難排除有立場,它會轉彎。司法應站在人民權利維護,他們卻與一般公民及團體的認知落
差太大。司法系統的正常化,才是民主法治的關鍵。
其次,以國外為例,有些國家採取遮蓋的方法,或「以貪打貪」,把別人打為貪瀆,其實
自己更貪,皆無法解決問題,唯有「以正打貪」,必須把真相找出來。
第三,時代真的已經改變,如果在過去的封閉社會,我們會把行政官、財閥、官二代、富
二代看得很偉大;但在現在,從人民的立場這些人竟是開放社會的敵人,因為這些人的財
產其實是透過財經辯證法取得的。也就是以所謂打泡沫、高槓桿,取得代表權,進而不法
或不當取得人民財產的偏差行為。
以美河市案為例,有二萬八千坪土地,日勝生做為私地主,只有一四八坪,可謂零碼,竟
成為主導。其他原來的私地主,被台北市政府以公用徵收的方式徵收,喪失資格。日勝生
變成私地主的代表,與公家代表整合,這就是靠正反合辯證,以小吃大。備受爭議的富邦
銀行併北市銀案例,亦是這類辯證問題。也就是把別人的錢透過遊戲規則的改變,變成自
己的。同樣的,台北市政府只有管理權,財產是人民的,現在卻變成台北市政府的財產,
個中就充滿著權力濫用、辯證的騙局。
政商勾結模式複製 衍生出五大案弊端
舊時代這些人食髓知味,因此病毒會演化愈來愈厲害。柯P提到的五個案子之前,其實最
早的案例應是發生在富邦與北市銀合併案,這些人認為人民沒轍,議會也無法監督,司法
也不了了之,因此會不斷複製相同的模式,愈來愈猖狂。這五個案子間也會相互比較,A
有的,B也要有,於是弊端不斷增生。但在開放社會則不然,人民吃過伊甸園的蘋果,他
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人民覺醒了,不容許這些人依照舊的經驗繼續這樣做。
問:那麼應該如何解構所謂的聯合開發與BOT案?
陳:在新的啟蒙時代,BOT與聯開案事實上並不是正常的契約,它牽涉到幾個特殊點:
一、它避開競爭規則,讓正常的廠商無法進來,行內部人交易,按競爭法,這是盤剝經濟
,等於是把別人財產透過內部人交易盤剝到商人那邊,如果沒有利益,公務員不會這樣做
。這可能會涉及非常嚴重的犯罪問題。
二、它操控遊戲規則,操控價格、操控鑑價形成少數人的壟斷,其實就是作弊行為,
conspiracy,在刑法上叫共同正犯,在財經法叫聯合壟斷,由官員與商人居於裁判兼球員
或球員兼裁判。
三、這涉及背信、侵占、偽造文書、偽證、強制、詐欺諸多犯罪問題。在證券交易犯罪中
常見的三種犯罪手法,內線交易、操控、背信,被套用在這裡。
BOT與聯開案究責 不能只用圖利罪來辦
BOT的魔術就是把人民與議會排除在外,讓行政機關與商人直接來談,它沒有人民的授
權,自然不具有締約的資格,其所訂的契約,在在都需要重新審查。問題在聯開案與BO
T涉及遊戲規則的異化,所以只探討以後的契約形式,以前的在本質上有無締約權力、有
無詐欺意思表示,若不探討,就是鋸箭法,必須回到本質看問題,也就有追究責任的問題

一般而言,不要只用圖利罪來辦,按照證據與經驗法則,只要在手段上有背信、侵占、偽
造鑑價報告、鑑定不實、偽證、不純正不作為,現有的法律就足已展開司法行動,可以各
別認定其犯罪。例如美河市這個案子強徵民地,涉及強制罪,怎麼會沒有犯罪?我要強調
,法律的目的不是制裁,只需具有象徵意義就可以;起碼要讓他們認錯,知道法律的正義
在哪裡,並不一定要把這些人關到死,但要有刑法的象徵意義。
沒有官員貪瀆 就不可能有鉅型經濟犯罪
問:這種政商勾結的模式這些年一再複製,代表什麼?
陳:嚴重的鉅型經濟犯罪最主要的是行政機關有貪瀆病毒,黑心商人感染後與之配合。大
家以為只有黑心商人,也以為黑心商人最壞,這錯了。其實,黑心商人是老二,行政機關
才是老大,沒有官員貪瀆就不可能有鉅型經濟犯罪。為了要鞏固這些犯罪結構,就有些人
會透過商人去綁架司法,包括檢調與法官。於是最後會簽結,或不起訴,或局部做無罪判
決,或不了了之。這是在台灣對抗黑金與德國最大的不同。德國從二○○三年開始打擊企
業犯罪與貪瀆犯罪,非常徹底,不似台灣只打表皮。台灣司法人員當然不是全部都如此,
但是要能碰觸到這類案件的法律人其實是不容易的,這個司法結構對此,往往會精挑細選
。唯有司法打貪,才能遏止貪瀆病毒的升級,避免黑心商人食髓知味。
長久以來,我們的國家領導人認為整個國家都是他領導的,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媒體
。但就如交響樂演奏,指揮固然很重要,小提琴、大提琴與打鼓的都看指揮,但是他們都
有一套譜,他們不能不看譜。換言之,行政官固然看領導,但是他也不能讓領導操控,仍
然要依照正義的法律。司法、議會、人民則是在外面監督的觀眾。但是我們的領導卻認為
演奏廳的所有人包括觀眾都要聽他的,這一人領導是錯的。不靠譜的強人行政,這種時代
應該要成為過去。司法應該站在觀眾的角度,是裁判者,不應該再被定位為官員。對此,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前副院長郝思曼(Hassemer)教授就指出:台灣法官像官員,官員像法
官。這正是司法定位錯誤。
司法不應置身事外 對抗貪瀆勇敢站出來
唯有改革之後,官員才會有良心,商人才會有競爭的環境,司法才敢在盤剝經濟中勇敢站
起來。現在似乎由於司法獨立性、依良心、看譜的不足,導致行政會濫權,議會會退縮,
司法會裝傻。
此外,凡財經犯罪所有的證據都會留下來,這不是一次性的犯罪,也不是隱藏式的犯罪,
因為牽涉到鈔票。有鈔票就跑不掉。只是必須透過仔細的蒐集,司法按照憲法第八十條以
良心獨立審判,按證據法則來做公正的判斷,如果這樣做,台灣的司法像德國的司法定位
,就會有救。
因為一旦黑心企業被抓,正當的企業就會有更大的空間,經濟就會蓬勃發展,整個國家的
競爭力才會提升,這也是德國打貪反而使國力增強的道理。司法是挽救這幾年台灣經濟蕭
條的最主要關鍵,也是台灣民主化改革的重點,基此,我們必須監督司法,也必須呼籲勇
敢的司法官、包括檢調必須站起來。
司法對抗貪瀆病毒的白血球系統建立,真正的競爭秩序才能建立,台灣才會有競爭力!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54495
作者: tsenyao (yao)   2014-02-09 09:19:00
志龍大仔
作者: Hans14 (沉默反對派)   2015-02-09 09:23:00
製餿水油大咖潛逃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02-09 09:25:00
志龍大a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5-02-09 09:34:00
錯了 官商勾結 也還有司法可以制衡 但可恥的是司法從業人員藏汙納垢 很多敗德司法人 意識形態重於一切例如蔡守訓這種雜碎 還有些人見錢就舔 這也是台灣墮落的一大原因 然後這些敗德司法人員 還不受監督 只只要一被質疑 就出來哭爸甚麼司法需要獨立
作者: DCcheng   2015-02-09 09:46:00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5-02-09 10:07:00
他不是在打籃球~開餐廳??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5-02-09 10:08:00
國民黨不就是這樣??一堆喜憨兒整天說阿扁貪,沒看連家貪更大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02-09 10:24:00
有沒有早上9點刑總課結果10點半才來的老師八卦 可以救救台灣學生的教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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