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cdkimi (一輩子感謝)》之銘言:
: http://bit.ly/1vyE425
: 捷運吃口香糖1.5月 終於被罰了
: (中央社台北8日電)網友黃民安為了想了解台北捷運開罰標準,連續在捷運上吃口香糖
: 一個半月,「終於見到稽查人員」、「開心」。網友對此議論紛紛。
: 黃民安在臉書(facebook)上表示,他若干年前勸導一位準備在捷運上抽煙的醉漢,站務
: 人員只有稍稍看了一下就離開,「然後我被威脅(還好我不怕打架)」。
: 他指出,幾個月前又勸導一位吃檳榔的人,站務人員也是看看就離開。「從此我就開始思
: 索懲罰的標準是什麼,有人像我這麼雞婆嗎?」。
: 黃民安說,「接著我只要進捷運前就會吃口香糖」、「整整一個半月沒人走過來勸導我的
: 行為」,昨天終於等到了,「其實我很開心,雖然這不是什麼有意義的事,但對我來說我
: 的疑問得到解答,如此而已」、「但噴1500還是會心痛」。
: 臉書PO出來後,已有4800多人按讚。網友紛紛留言,有的人批他「無聊」、「誇張」。黃
: 民安說「我做的任何事情都有我認為重要而且非做不可的意義」。1040208
: http://bit.ly/1vyE425
不懂為什麼要這樣?
1、飲食是人的基本權利
2、不是每個人在公共運輸工具上飲食,都有能力保持乾淨
3、也無法期待每個人飲食都有稽查人力隨時在旁注意
4、所以訂出罰則,大家犧牲在公共運輸工具上飲食的權利
以獲得乾淨乘坐的環境
簡單的說,因為不可能靠有限稽查人力預防
所以不得已用處罰的方式禁止這樣的行為
結果這位仁兄
為了測試多久會被處罰而故意違規?
違規一個半月後終於有稽查人員發現時 還很開心?
真不懂這樣做的意義在哪?
捷運公司人力永遠不可能完全稽查到所有違規者吧?
開心的點又在哪呢?
真看不過違規者的話
就從自己做起 自己先不違規
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