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獨家」 中天、記者判賠陳毅勳廿萬
2015-02-09 16:34:06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洪仲丘案去年3月7日一審宣判,中天新聞播出「獨家訪陳毅勳!忿忿不平罵『搞什麼東西
』」新聞,事後卻傳出電視台電訪的並非陳毅勳,而是陳的朋友「小Q」;陳不滿中天移
花接木,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中天新聞與記者朱顯名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士
林地院判中天和朱連帶賠償陳20萬元,並應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在洪仲丘案中,管理士陳毅勳被一審法院依犯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
罰金。中天製播新聞時,宣稱「獨家電訪陳毅勳,面對輕判,陳毅勳卻是破口大罵。」;
陳的律師致電反應,受訪人並非陳毅勳,中天以跑馬燈2次、並在官網更正致歉。
法官認為,陳毅勳在洪案中的行為社會有一定評價,但本案涉及的則是陳對刑事判決所表
達的態度,其態度牽涉是否對行為表示懊悔,或對遭遇表示委屈、不滿,這部分的態度自
會引起社會大眾對他有所評價。朱顯名摘錄證人情緒性字眼製作不實「獨家訪問」,過失
明顯。
http://udn.com/news/story/2/697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