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第一份工作還沒一年,但是不怎麼喜歡這個職位的工作內容
所以想跟著年後轉職,但是不到一年就離職,以現在的社會觀念
就是爛草莓,沒競爭力,罪該萬死,買東西還有試用期
工作卻不能有體驗期(前三個月還只是試用期的薪水)
有沒有現在新鮮人一年內離職是最該萬死的八卦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2-09 22:18:00真的!!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4-02-09 22:18:00不離不棄被當____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02-09 22:18:00騙妳的啦~~~~~~先凹妳一年就對惹
作者:
NaouZ (W3ME)
2015-02-09 22:19:00因為不喜歡可以半年就走, 而不是選擇撐一年.
不不不 不適合不喜歡覺得被壓榨就逃吧 可割可棄!你現在20幾歲 你以後還要工作至少三四十年不用裡那些歲嘴的旁人 那工作是你在做還是它們在做?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2-09 22:22:00你剛好撐完那年離職 灌老闆又可以找替死鬼在撐1年
作者: chia5146 (雨靈OWO) 2015-02-09 22:23:00
n馬3個月內 要馬超過一年要嘛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2-09 22:27:00公司會有很多人酸
除非真的很難熬 不然建議至少撐過一年 不是為了不讓人罵草莓 而是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容易
作者: crimson11 (crimson) 2015-02-09 22:52:00
廢話
作者:
NaouZ (W3ME)
2015-02-09 22:53:00未滿三個月: 非常廢未滿一年: 社會觀感不佳未滿三年: 之前累積的年資不採計, 甚至跟沒出社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