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3633302 (鳳梨口味雞肉飯)》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2015年2月10日 上午7:22
: 被檢舉妨礙安寧遭驅趕
: 〔記者黃欣柏、鄭琪芳/綜合報導〕51歲盧姓單親媽,騎著機車在台南街頭賣彩券養家
: 口,兩個女兒課餘時,會在一旁拉小提琴幫媽媽招攬生意,未料遭檢舉「妨礙安寧」,
: 方前往驅趕,大女兒嚇得嘴唇發白、顫抖,單親媽哭喊:「可以給我們一條活路嗎?」
: 方竟說:「不是我不給妳活路,而是這個社會不給妳活路!」直到婦人作勢去撞牆,被
: 眾阻止,警員才悻悻然離開。
: 警方:意指有人檢舉
: 針對盧媽媽的指控,當天負責執法的警員昨回應「是場誤會」,當時說「社會不給妳活
: 」是意指有人檢舉,沒要讓她們做不成生意。
: 台彩昨獲悉後表示,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由台彩協助媒合盧媽媽與附近彩券行合作,將
: 分店面借給她們使用。
看到這種新聞和回應
就知道網路上對執法一直都是採取浮動標準
只有在少數時段會大舉「法理情」大旗
其他的時候就是「情理法」當道
柯市長強力掃除紅線臨停 依據的是「民眾檢舉」
所以針對民眾檢舉的部分去強力執行
當然違規者也有他的主張 也有人說會讓送貨司機很難過生活
但畢竟還是看重檢舉民眾的民意
取締板橋阿婆雞蛋糕的警察被一個附近女高中生拍下來放網路 理由是「觀感不佳」
站三七步的警察看起來很機歪 阿婆好老好可憐喔
結果風向吹了又變 變了又吹
好不容易警察執法行為在最後關頭「違法擺攤終要低調」之下保住了一絲顏面
現在又是一個拉小提琴賣彩券的事件
但問題來了
檢舉的人是不是當地人不清楚 但說「又沒什麼影響」的人好像也不是住在旁邊
結果婦人與小女孩看起來好可憐的形象又佔了版面
有沒有違法佔地擺攤的問題 先排在一公里後再討論吧
畢竟在臺灣 有錢人有本錢可以違法 可憐人也有本錢可以違法 還有不能違法的挺你
最後順便說一句
其實第一線記者寫的內容 不一定是讀者在報紙上看到的文字
也許當下寫的是要突顯社會或個案問題 希望社福單位能介入幫忙
不過每個地方記者後面都有個公司編輯臺 那裡有專人負責改你寫的稿
如果你寫的新聞沒爆點 他們就會幫你改的很有爆點
明明人沒在當場 很多當事人表情、內心戲及獨白都能改的有如在現場一般
但是新聞寫的太狗血時
讀者永遠會找左上角那個有秀名字的開幹
結果編輯臺裡是誰改的 改了什麼內容 你們是永遠不會知道的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