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鄭捷:如果可以出去我不會再殺人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5-02-10 13:22:58
※ 引述《maxcatcc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即時
: 2.完整新聞標題:
: 【更新】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02月10日12:29
: (更新:鄭捷說法、宣判時間)
: 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鄭捷犯下的4死22傷血案,法官上午在聽完律師與檢察官的
: 言詞辯論後,要鄭捷表示對自己的犯行意見,鄭捷首度說:「對於我的行為,
: 我已經無法彌補,如果可以,我願意接受心理諮,如果可以出去,我不會再殺人。」
: 鄭捷語畢,旁聽席上的死者家屬、傷者,均憤慨痛罵「屁啦」、「你怎麼可以出來?」
: 法官最後決定全案在3月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
: 今天開庭時,鄭捷的委任律師梁家贏、劉繼蔚先後發言,梁家贏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外
: 適當之刑,劉繼蔚則以「求其生而不可得」反問檢察官:「若沒做過求其生努力,
: 如何能用這句話判人死?」
: 律師梁家贏向法官說,鄭捷年僅21歲,思維模式和智識程度與未成年人無異,
: 犯案前面臨超出他能承擔的生活壓力,犯案後有意投案,且偵審中都自白犯行,
: 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良好,也沒有人格疾患,並非沒有矯正、教化可能性,
: 判處死刑沒辦法防止隨機殺人的發生,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之外適當之刑。
: 律師劉繼蔚則說:「鄭捷有說過,如果能重來一次,他不會立下誓約去殺人,
: 先前法院許多死刑案例都提到一句話『求其生而不可得』,但想問檢察官跟外界,
: 大家有沒有做過『求其生的努力』,如果沒有做過求其生的努力,
: 那如何能用這句話來判人一個死?」
: 劉繼蔚並指,鄭捷在犯案過程中,沒對個別被害人發生激烈衝突、或是殘暴的虐殺,
: 鄭捷所反映出的,是現在年輕人在空乏、虛無的成長過程中造就這個體有侵害社會
: 的危險。
: 傷者史艾芙琳上午特地帶著被鄭捷刺傷的驗傷單來旁聽,她說,帶驗傷單是想讓
: 法官知道她受到的痛苦與身心折磨,希望法官能盡快給被害人公道,
: 雖然她不能判鄭捷死刑,但她相信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
: 而鄭捷今天則是戴著黑框眼鏡,穿著灰色T恤、黑長褲出庭。
: 今天的言詞辯論的檢辯爭點預計將有:鄭捷犯案時精神狀態是否喪失或耗弱,
: 有無可因此減刑的事由?在我國簽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後,判處死刑是否符合公約精神?
: 適不適當?又鄭捷到底有無矯正教化的可能性。(孫友廉 游仁汶/新北報導)
: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 出版時間 10:03
: 修改時間 12:29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HdRs
: 5.備註:
: 看起來可能很難死了
我是不知道這位律師是想紅還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還是法扶指派
不得不有所作為
先來看看 求其生而不可得 這句話的意思
出自歐陽修的瀧岡阡表
求其生而不可得,死者與我均無憾矣
意思是說,為死囚求生路卻無法可得,我跟死囚都了無遺憾
大律師說 若沒做過求其生努力, 如何能用這句話判人死?
現在是怎樣? 沒努力? 把法條翻到爛也還是這樣寫阿
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的客戶是一個早有預謀,拿著兩把水果刀跟一把瑞士刀搭捷運
殺了四人 重傷八人 輕傷中傷16人的連續殺人犯,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
作供的時候還說父母在場的話照殺
現在怪法官沒做過過求其生的努力?
你要是有能力就去立法院改刑法啦
是啦,你的努力大家都看到了 真是好努力的把責任推給法官
聽說法扶的律師案件還是有薪水拿吼?
法扶的原意原本是要扶弱 在這案子裡 我沒看到什麼弱者
我只看到一個變態 一個殺人狂 一個中二屁孩想死卻拉一堆人下水
而法扶律師想幫他逃過死刑而已
作者: by0413 (誤會一場...)   2015-02-10 13:24:00
他的律師不幫他說話 難道是要支持法官判死刑?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24:00
應該不是法扶的,法扶哪會派律師"團",肯定是廢死的
作者: sionxp ( )   2015-02-10 13:25:00
如果是古美門 應該無罪才對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2-10 13:25:00
支持現行犯的辯護律師幫對方辯護讓自己當事人被判重刑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2-10 13:25:00
誰說判處死刑不能防止隨機殺人?就是要判死才能防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5-02-10 13:26:00
但是 若 殺的是建商應該要減刑吧
作者: eno03 (健康很重要)   2015-02-10 13:27:00
想作台灣古美門?
作者: allenxxx (fufuxxx)   2015-02-10 13:28:00
鄭捷發言無條件榮登八卦版本日最好笑寶座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29:00
那我只能說法扶腦袋有洞
作者: asdf70044 (A7)   2015-02-10 13:32:00
死的人一生真是毫無價值 沒想到就這樣被結束人生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02-10 13:33:00
接案子的律師,如果做出不利當事人的做法,可能會吊牌吧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34:00
他們可以瞎辯,人民不能噓嗎?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2-10 13:36:00
這是它們的工作 不違法 但社會觀感不佳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40:00
下面有人貼這些"法扶"律師的來歷了,果然是廢死,我直覺無誤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5-02-10 13:40:00
以法官的立場,在庭上有個不講話沒意見的律師有什麼用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41:00
只有廢死的人腦袋才會有這種神邏輯,別懷疑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5-02-10 13:41:00
就是希望有人能努力做出不同觀點才需要律師啊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5-02-10 13:42:00
你律師瞎扯蛋,法官才知道被告真的沒救找不到合適理由。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3:43:00
律師職責就是反方不然建議立委重大刑案都拿掉辯護人就好剩下檢察官跟法官.樂得全部判死刑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5-02-10 13:44:00
你寫篇馬英九優缺點作文是優點那欄空白還是賣米酒分數高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3:44:00
輕鬆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44:00
可以辯護,拿被害人的傷痛脫罪,只有廢死才幹得出來用加害人角度辯護不行嗎?非得消費受害者還高高在上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3:46:00
就是要檢方全力求死刑.辯護人全力辯護.最後判他死刑才ok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47:00
那你就錯了,廢死最愛幹的就是釋憲,才不可能讓他被判死刑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3:50:00
重點是就算判死.上頭沒簽執行.還是繼續在獄中逍遙自在.呵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3:54:00
這就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不能讓廢死掌握話語權,消費受害者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3:58:00
我記得法扶免費的律師申請要有一定的資歷.必需要沒錢請律師才可以.之前問過.如果自己沒錢但父母有錢的.好像也沒辦法請免費的律師.如果法扶為了這人改規則就有點....重大刑事案件屬於強制辯護案件.一定會有辯護人的.雖然我不知道接本案件的律師心態跟意向是什麼.但總比都不說話或打瞌睡的好....練習黑說成白的能力?XDDDD
作者: swiminmoon (在月亮遨遊)   2015-02-10 14:07:00
鍵盤開庭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4:08:00
不然錢這麼少又死人了為何要接.認識很多人是不接這種的.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2-10 14:15:00
就廢死最愛宣揚理念,才會用這麼奇葩的理論辯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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