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捷一刀斃命 律師:被害人未受殘虐痛苦

作者: clidelee (小徳)   2015-02-10 15:07:59
這部分我想是律師的職業道德
無可非議
真要說啥,就只能說律師的職業本質就是如此
他不是為的正義而來
而是為了他的客戶的權益而來
: 以及他自己心中所認為的真實為辯護主軸,
這部分才是最大的問題
多拉A夢說是安田心中所認為的真實嗎?
安田本身真心相信犯罪嫌疑人這樣的說法嗎?
前文恕刪
→ Bruce18: 鬼島律師的日常啦 別大驚小怪 02/10 14:21
推 aa1052026: 認同律師職責 但時常就是要為垃圾辯護 垃圾說什麼 他們 02/10 14:24
→ aa1052026: 也只能在庭上如實以告 至於這是否是垃圾本意 誰知道呢 02/10 14:24
所以我說那是律師的職責
我想沒啥好批判的
但真的有律師相信這樣的話,那就......
推 bg00004: 但是說到律師只是為了錢 律師還會不高興呢.... 02/10 14:25
→ aa1052026: 反正辯護是他們的責任 要不要相信且判重刑是法官的事 02/10 14:25
→ bg00004: 真是一個矛盾的職業 02/10 14:25
→ bg00004: 台灣的法官也很有事啊..簡直活脫是台灣的亂源之一 02/10 14:25
台灣法官是因為太無敵
魏董交保,法官還可以教訓記者哩
※ 編輯: hamasakiayu (61.230.220.195), 02/10/2015 14:28:09
→ hikari22: 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這種垃圾出來我一定親自收拾 02/10 14:26
→ uini: 我同意律師為加害者辯護是職業道德,但消費受害者不是 02/10 14:26
→ bg00004: 那為什麼說律師是見錢眼開 律師會生氣啊?還會指責 02/10 14:27
→ uini: 辯護有很多種方式,腦補受害者無痛苦是最低級的一種 02/10 14:27
→ uini: 最低級最令人不恥的一種。廢死不知道自己顧人怨的理由真可悲 02/10 14:28
客戶的利益最重要
死者又不是律師的客戶
關他們屁事
→ VVizZ: 辯護制度是為了不讓被告遭受國家不當訴追程序 02/10 14:28
→ VVizZ: 的壓迫 不是讓你在那裡顛倒是非黑的說成白的或者叫當事人 02/10 14:29
→ VVizZ: 做虛偽陳述只求脫免其罪 如果有這種律師 其實如果可以設計 02/10 14:30
→ VVizZ: 成跟被告同罪的話我也覺得剛好而已 02/10 14:30
不不不,根據高先生的邏輯來看
這些律師都是真心這麼認為的
所以不是應該被當同罪,畢竟他們也沒實際進行犯罪行為
而是應該先去作精神鑑定
這群具有強烈反社會人格的人當律師真的是好的嗎?
推 gunng: 我贊同律師為被告求取最大利益是他的職業始然 但被廢死拿 02/10 14:31
→ gunng: 來當宣傳我打心裡不認同 02/10 14:31
推 iam0718: 如果你曾遭遇惡質法律人 你就知道 他們真的相信這種鬼話 02/10 14:32
惡質法律人應該是收錢辦事,腦袋是很清楚的
那群真心相信那種白癡理由,就不好說了
推 vn509942: 沒錯 最可恥的就是消費死者與忽視受害者 02/10 14:32
→ gunng: 律師若不認同被告的虛偽陳述 自己也能解除委任 問題是對他 02/10 14:33
→ gunng: 們來說那通常只是工作的一部分 02/10 14:33
這群人權律師可都搶著幫殺人犯辯護哩
那種小市民被侵占財產沒新聞焦點的
不知道這些大律師會不會親身跳下來幫他們免費辯護呢?
→ gunng: 把這種真實性令人質疑的話語訴諸為社會共識 求取的為何 令 02/10 14:34
→ gunng: 人不解 02/10 14:34
就看看會不會吸引到同電波的法官,就讓他們順利勝訴
又一次完成廢死的偉業啊
→ wirefu: 為了律師費而來 不是為了客戶權益 02/10 14:35
推 gunng: 遺憾的是獄政改革跟教化這點 永遠不是檯面上的話題 這才是 02/10 14:37
→ gunng: 台灣再犯率的根源啊 02/10 14:37
這要問問廢死有空弄一個沒共識的東西
為啥沒空去管你認為比較有用的話題啊
→ uini: 能矯正的,在教育體系下應該可以矯正了 02/10 14:39
→ uini: 我倒是很好奇各國獄政矯正體系哪國較佳,可以參考觀摩下 02/10 14:40
→ uini: 台灣現在教育早就是一而再、再二而三的寬恕原諒惹 02/10 14:41
我倒是覺得毒品問題比較大
矯正體系再強大,毒癮在很難回去過正常日子
噓 DM16: 這種的律師的腦袋裡只有錢嗎?可悲阿... 02/10 14:46
其實應該不是為了錢啦
他們都是偉大的人格者
專門為窮兇惡極,泯滅人性者辯護
這種情操不是人人都作的到
應該說不是凡人可以作的到
他們應該都是聖人
※ 編輯: hamasakiayu (61.230.220.195), 02/10/2015 14:52:39
推 serval623: 問題是慣老闆又不會原諒他 02/10 14:52
以上我非常認同上一篇回文作者
律師職責就是顧全當事人利益
看到很多鄉民推文罵律師腦袋只有錢嗎??
我記得本案辯護律師 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找的律師
也就是 納稅人繳的錢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
這些法律扶助律師領基金會的費用 多半為行情的1/3
真的是做公益
各位鄉民在罵的時候
也請看看鄭捷的辯護律師是鄭捷自己付錢請的
還是國家出錢請的
罵鄭捷辯護律師似乎不妥
當然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言論
你不贊同廢死 辯護律師贊同
只是雙方出發點不同
不要因此謾罵不同意見的一方
言論自由本質在 讓真理越辯越明
所以鄉民們 不必先罵律師
等判決出來 再說吧
作者: Bruce18 (布魯斯)   2014-02-10 14:21:00
鬼島律師的日常啦 別大驚小怪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4-02-10 14:24:00
認同律師職責 但時常就是要為垃圾辯護 垃圾說什麼 他們也只能在庭上如實以告 至於這是否是垃圾本意 誰知道呢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2-10 14:25:00
但是說到律師只是為了錢 律師還會不高興呢....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4-02-10 14:25:00
反正辯護是他們的責任 要不要相信且判重刑是法官的事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2-10 14:26:00
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這種垃圾出來我一定親自收拾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0 14:26:00
我同意律師為加害者辯護是職業道德,但消費受害者不是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4-02-10 14:27:00
那為什麼說律師是見錢眼開 律師會生氣啊?還會指責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0 14:27:00
辯護有很多種方式,腦補受害者無痛苦是最低級的一種最低級最令人不恥的一種。廢死不知道自己顧人怨的理由真可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2-10 14:28:00
辯護制度是為了不讓被告遭受國家不當訴追程序的壓迫 不是讓你在那裡顛倒是非黑的說成白的或者叫當事人做虛偽陳述只求脫免其罪 如果有這種律師 其實如果可以設計成跟被告同罪的話我也覺得剛好而已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02-10 14:31:00
我贊同律師為被告求取最大利益是他的職業始然 但被廢死拿來當宣傳我打心裡不認同
作者: iam0718 (999)   2014-02-10 14:32:00
如果你曾遭遇惡質法律人 你就知道 他們真的相信這種鬼話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4-02-10 14:32:00
沒錯 最可恥的就是消費死者與忽視受害者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02-10 14:33:00
律師若不認同被告的虛偽陳述 自己也能解除委任 問題是對他們來說那通常只是工作的一部分把這種真實性令人質疑的話語訴諸為社會共識 求取的為何 令人不解
作者: wirefu (zechs)   2014-02-10 14:35:00
為了律師費而來 不是為了客戶權益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02-10 14:37:00
遺憾的是獄政改革跟教化這點 永遠不是檯面上的話題 這才是台灣再犯率的根源啊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0 14:39:00
能矯正的,在教育體系下應該可以矯正了我倒是很好奇各國獄政矯正體系哪國較佳,可以參考觀摩下台灣現在教育早就是一而再、再二而三的寬恕原諒惹
作者: DM16 (小格子)   2014-02-10 14:46:00
這種的律師的腦袋裡只有錢嗎?可悲阿...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02-10 14:52:00
問題是慣老闆又不會原諒他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2-10 15:09:00
做公益?替殺人魔辯護做公益,偉哉。
作者: pudd001 (pudd)   2015-02-10 15:11:00
那把刀我光用看就很痛苦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5-02-10 15:12:00
那律師要不要自願和鄭劫待捷運上看看囉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2-10 15:12:00
說實在,都現行犯了,還甚麼真相不真相啊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2-10 15:14:00
你律師敢講 還怕別人說喔
作者: fzrpower (@NPC's Follower)   2015-02-10 15:15:00
不用盯辯護律師,要盯也是盯法官。法官說有悔意就不用玩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5-02-10 15:15:00
那被害人受害前的無辜,驚恐,痛苦..通通不算數喔有沒有鬼島法律保障最度罪犯過度的八卦
作者: fzrpower (@NPC's Follower)   2015-02-10 15:16:00
辯護律師做的事就是那樣,無關他自已的好惡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5-02-10 15:17:00
這種鳥律師如果是為理念更糟..表示是非根本就不分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2-10 15:17:00
你要不要去看律師誓詞第一條 ? 當事人利益最為優先好嗎講一堆屁話的怎麼不去給自動門夾一夾看看腦袋會不會靈光點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5-02-10 15:18:00
有沒有鬼島是受害者地獄,加害者天堂的八卦,顛倒是非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2-10 15:18:00
連律師都在搞民粹 , 那還有誰可以相信啊 ?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5-02-10 15:20:00
孔夫子:鄉愿,德之賊也..做人要那麼鄉愿,就把道德偷走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2-10 15:20:00
出賣委託人的律師就有違律師倫理 , 狗屁正義咧
作者: bernicellu (bernice)   2015-02-10 15:21:00
惹..可以先判刑,看鄭劫表現再講,但不能用這麼瞎的理由辯護..所以..以後一刀斃命都不被判死刑,下手乾淨就免死..拿免死金牌..是這樣嗎
作者: freakclaw (我川威武)   2015-02-10 15:24:00
越來越像美國律師.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2-10 15:25:00
用瞎理由辯護就是他已經想不出理由了啦.在點醒法官.都只能用這麼瞎的理由辯護.你還不判死.(亂猜的)事實上怎樣不知道.我也是看報導瞎說的.等判決吧....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5-02-10 15:37:00
第一次推ray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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