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worneverev (小朋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黃國昌遭起訴 中研院:三審定讞才會解聘
: 3.完整新聞內文:
: 寫下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太陽花學運,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
: 犯罪等,昨三案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119人
: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領袖之一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對學生也成司法追殺對象
: ,感到荒謬與遺憾,並抨擊:「該接受審判的應該是馬英九跟立法院內的打手們!」
: 《中國時報》則報導,中研院則尊重司法判決,中研院秘書長吳金洌表示,現在只是北檢
: 起訴,要等到法院三審定讞後,確定有罪無罪,才會依《公務人員懲戒法》,決定是否給
: 予黃停職處分,目前靜待司法調查。(葉國吏/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HPV5zh
: 5.備註:
被告黃國昌係被訴違反刑法第153條之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ㄧ、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所以,黃國昌本案根本不會到第三審,所以也沒有第三審確定才解聘的問題。
恭喜黃老師!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5-02-11 12:13:00XDDDD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15-02-11 12:14:00XD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2-11 12:14:00
才一千元
作者:
OSDim (I'm So Sorry)
2015-02-11 12:15:00中研院:我不想跟你分開qωq
作者:
eddieyu (正妹都愛ばか囧)
2015-02-11 12:15:00作做樣子演個猴戲給外人看看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02-11 12:19:00這個我覺得寫出來笑笑可以 中研院應該不是那個意思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2-11 12:21:00XDXD
正常人都知有問題的是馬政府 不是黃國昌 支那人例外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5-02-11 12:25:00
那就二審定讞解聘,謝謝。
作者: modernpkman (不宅) 2015-02-11 12:25:00
XDDDD. 小聲點
反正DPP上來把這些人大赦就好 換江宜樺馬英九關進去
作者:
bybe (小p)
2015-02-11 12:34:00噓 低調 蛆蛆又要崩潰啦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5-02-11 12:46:00有罪確定就卦了好嗎?自HIGH什麼